農業新聞
文號4147
鼓勵基層農會合併 朝永續經營方向邁進
- 發布日期:92-06-23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農委會為提昇農會競爭力,配合農業金融法草案制定,將自法規面及制度面著手,建立農會自願性合併機制,鼓勵產業性質相近之毗鄰農會自主性合併。目前已有屏東縣南州鄉等九家基層農會經會員代表大會同意合併,另有枋山及車城農會即將提出合併案。
農委會說,農會將朝永續經營方向邁進,經營的策略需因應時代趨勢的變化有所調適,包括走合併路線,透過農會的合併,改變過去以鄉鎮行政區域為單位設置農會的制度,引進企業化經營理念,以專業服務及服務一貫化的態度,擴展農會經營業務。該會將輔導產業性質相近之毗鄰農會自主性合併,實施同一縣轄鄉、鎮農會合併。截至目前為止,屏東縣已有南州、新埤、萬丹、潮州、崁頂、林邊、新園、滿州、長治等九家農會提出農會合併案,已獲理事會及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並專案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另有枋山及車城等農會亦於六月底將合併案提理事會及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近期內預計將有十一家農會參與農會整合轉型。
農委會指出,由於各級農會將於九十四年辦理屆次改選,而農會進行組織整合轉型之工程龐大,因此時程緊湊,提出合併案之農會應於今年辦理事項包括:(一)邀請專家學者組織服務團實地輔導;(二)成立合併籌備小組;(三)擬定合併計畫書、合併流程、合併章程、合併契約書、選舉計畫書等;(四)召開整合轉型研討會或協調會,進行溝通、協調及整合意見;(五)推動農會會員會籍整理、資產評價、人員安置等及其小組劃設分工;(六)辦理資產重估等相關文件認證手續。
農委會表示,農會整合轉型是提昇競爭力之必要措施,屏東縣參與合併之農會,正積極進行溝通,分組從事資產評價、契約、章程、選舉、業務發展等各項籌備工作,在各級主管機關協助下,及專家學者並實地輔導,將會成為其他農會整合轉型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