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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4148

農民既有農保權益,農委會傾全力維護

  • 發布日期:92-06-24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政府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既有一七五萬具有農民健康保險資格農民的權益絕不受影響。該會是針對本(二十四)日媒體報導部分人士就六月十二日發布修正之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有所誤解而提出說明。

  農委會指出,此次修正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主要是在維護真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的權益,避免其他人士藉各種方式稀釋政府照顧真正農民的有限資源,特別是當農民既有農業用地經劃定為都市計畫使用而未能完成細部計畫及開發時,既有農地仍作農業使用但依修正前辦法農民之農保資格即產生問題,該會為確保大約三萬五千個農民權益遂修正辦法使他們仍繼續保有農保資格,農委會表示,因為這些問題獲得解決使至少一、五○○個農民能順利領到農保給付。

  針對新申請加入農保資格要件中,投保人須檢附銷售農林漁畜產品或購買生產資材憑證,且交易金額需達月投保額三倍的規定一節,農委會表示,農民通常可由參加農民團體辦理之共同運銷業務獲取憑證,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該會亦將允許以鄰里長出具之證明來取代,以方便農民申請。農委會最後指出,政府照顧農民的一貫政策絕無改變的道理,該會更將繼續構建可長可久的農民社會安全制度,以維護多數農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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