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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4167

農委會籲請休耕田區勿使用殺草劑 維護農田生態弁

  • 發布日期:92-07-17
  • 發布機關:農委會
  有關報載部分地區農民未辦理翻耕,改以噴殺草劑處理方式以領取休耕補助金,農委會特提出澄清,農民參加休耕之農田,應依規定確實辦理翻耕或種植綠肥,不得以殺草劑處理,且必須經基層工作人員實地勘查認定,方給予休耕直接給付。

  農委會說明,目前該會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輔導農民辦理輪作或休耕,在休耕方面,規定第一期作必須種植綠肥(本年第一期作因台灣地區普遍乾旱,專案放寬第一期作可免種植綠肥),第二期作可選擇種植綠肥或辦理翻耕。種植綠肥的目的在於耕犁掩埋後,可增加土壤之有機質含量;翻耕則可改進土壤通氣等理化性質,並可避免農地雜草叢生或荒廢。

  由於台灣氣候因素,田間易滋生雜草,農民仍有使用殺草劑之習慣,農委會籲請農民配合各鄉鎮公所公告之勘查期間,確實辦理休耕田翻耕,不得以殺草劑處理,以維護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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