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4184
農委會籲請稻農全力配合二期稻作分區輪流休耕 建構健康自然生態
- 發布日期:92-08-06
- 發布機關:農委會
為因應開放稻米進口,避免國內稻米供過於求,影響稻農收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九十一年起推動稻田分區輪流休耕措施,目前各地將陸續進入第二期稻作插秧期,該會籲請稻農全力配合辦理分區輪流休耕,以達水稻計畫減產目標,並培養農田地力,建構健康的自然生態環境。
農委會表示,今(九十二)年為實施稻田分年分區輪流休耕措施之第二年,稻作計畫生產面積為三十萬公頃。列為輪休區符合認定資格之稻田,農民配合政府政策不種植水稻,辦理休耕種植綠肥者,每公頃休耕給付標準提高為四萬六千元;如選擇繼續種稻,政府不予保價收購,生產的稻穀必須自己販賣,且當市場稻穀價格每公斤低於十五.二元時,不適用稻農緊急救助措施。
農委會指出,由於稻田分區輪休措施涉及廣大稻農之權益,該會為使農民及各級地方政府人員瞭解政策背景及相關措施,已編印宣導單、模擬問答等資料,請各縣市政府加強宣導。臺灣地區目前由南至北陸續進入第二期稻作插秧期,各地區亦同步展開受理輪作休耕申報作業,農委會提醒農民於各縣市公告受理之申報期間內,現耕人(包括三七五耕地佃農)可攜帶土地證明文件、印章及農會存摺等資料,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