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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4614

農委會加速推動離島農業建設

  • 發布日期:94-03-21
  • 發布機關:農委會
  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台東縣之蘭嶼鄉、綠島鄉及屏東縣琉球鄉等離島地區,由於天然地理環境限制,各種產業發展不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促進離島當地農、林、漁、牧各產業發展,改善農漁村社區環境,維護離島自然生態,以改善離島農漁民生活,特別針對各離島之特殊環境,將當地生產、生活與生態資源結合,配合休閒農業發展,加強輔導各離島縣市政府推動各項離島農業建設計畫,俾利帶動離島農業產業結構轉型,促進離島農業永續發展。

  農委會表示,該會本( 94)年度將運用行政院離島建設基金經費約5億2千萬元,辦理離島各項農業建設及發展計畫。發展重點包括「加強當地農漁牧綜合發展」及「漁港設施改善並朝多元化發展」兩方面。

  據農委會表示,在離島綜合農業發展方面,主要在營造離島優良農業生產與生活環境,加強當地生態維護及農漁牧轉型休閒農業等,以增加農民收益,促進產業轉型,有利永續經營,以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改善居民生活。例如將加強離島農特產品之開發、加強造林與水土保持、加強生態保育及環境綠美化等。至於在漁港設施改善方面,該會表示,近年來為配合發展具有地方產業特性之觀光休閒漁業,漁港多兼具海上遊憩活動出入口及海上交通聯繫站等多功能性,現有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及蘭嶼鄉之漁港設施,除辦理經常性維護改善,確保漁民生命財產之安全外,亦積極朝漁港功能多元化發展,並加強漁業陸上必要之公共設施,以創造優良漁業生活環境。

據農委會表示,各項離島建設計畫係特別針對各地區特殊環境因素所因應擬訂之計畫,對促進離島當地農、林、漁、牧及農漁村社區環境改善、水土保持與生態保育等發展將極有幫助,並可維護當地自然生態環境,改善離島農漁民生活。

聯絡人:企劃處計畫考核科技正曾淑敏
電 話: 02-2312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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