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4624
農委會澄清並未同意斃死豬直接供作養豬飼料
- 發布日期:94-04-11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農委會今( 11)日表示,針對今日某媒體報導該會已同意斃死豬直接供作養豬飼料乙節,並非事實,該會特提出澄清。
農委會表示,該會一向重視畜產品之衛生安全,並將安全農業列為該會本( 94)年度施政之最優先工作,該會強調防範斃死豬非法流供食用之政策以及打擊不法與除惡務盡之決心,並未有所改變。
農委會指出,某媒體報導該會同意開放養豬場將斃死豬經高溫蒸煮後直接作為豬隻飼料乙節,係緣於有部分養豬業者反映,該會遂依行政程序辦理預告作業,徵詢有關單位及業者之意見,經收集各方之意見並評估後,認為不宜採納實施,故亦未予公告經高溫蒸煮之斃死豬可直接供作養豬使用。另該會為防範斃死豬非法流供食用,除責成各縣(市)政府加強辦理轄區養豬場斃死豬處理方式及紀錄之查核工作外,並組成「斃死豬跨縣(市)聯合稽查小組」,全台分 5區推動養豬場聯合稽查工作;另研議辦理「成豬死亡保險業務計畫」,以輔導投保之養豬場將斃死豬送化製場妥善處理。相信藉由前述措施,應能防範斃死豬非法流供食用情事之發生。
農委會最後呼籲,全國養豬業者亦請自律自清,除依法做好自身養豬場斃死豬之處理外,並請踴躍提出檢舉,使不肖業者無所遁形,並確保國產豬肉之衛生安全,使消費者買得放心,吃得安心。
連絡人:畜牧處處長 陳幸浩
電 話: 02-23124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