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4633
為提昇台灣米製品競爭力,農委會籲請內外銷米製品加工業者踴躍申購加工用米
- 發布日期:94-05-11
- 發布機關:農委會
為提昇台灣米製品競爭力,拓展米製品內、外銷市場,農委會已修訂「撥售米製品加工原料用米作業要點」,凡內、外銷加工米製品廠商均可依要點規定向本會申購切碎型態之原料用米,並增列外銷米製品可以目測檢視為整粒米型態者,尚可申購整粒型態之原料用米。
農委會表示依據新修定之撥售要點,加工原料用米撥售價格除依照公糧稻米新舊期別提供較市場優惠之價格(最低至 5折)外,並訂定年申購量達5,000公噸至20,000公噸以上者再給予8至6折之優惠價格措施,能有效降低廠商購買國產原料米之成本,協助廠商拓展加工米製品之國內及國際市場,希望米製品加工業者踴躍申購。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相關撥售規定均刊載於該會農糧署網站,廠商可至 http://www.afa.gov.tw/網址之「法規及公告」與「糧價及糧商資料查詢系統」項下,分別查詢「撥售米製品加工原料用米作業要點」及當日台灣地區白米躉售平均價格,亦可直接電洽農糧署糧食儲運組,洽詢電話:02-23937231轉分機531、533。
聯絡人: 農糧署糧食供銷科科長李櫻梅
電 話: 02-23937231分機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