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4643
農委會就中國開放台灣水果輸入提出立場說明
- 發布日期:94-05-24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農委會)就本( 5)月23日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公告增加台灣產水果輸入大陸的種類,由原來的12種增加為18種,並表示只要台灣農民或相關協會提出一個具有公信力的機構,中國方面願意接受該機構出具的檢疫認證,但要先進行協商一事,提出農委會的立場。農委會表示,台灣農產品銷往中國大陸涉及公權力之行使,包括關稅調降、植物檢疫及智慧財產保護等議題,為確保台灣農民的權益,應由政府對政府或由政府授權機構進行對談,其中有關檢疫部分,台灣的對口機關為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
農委會表示,台灣和中國都是世界貿易組織的會員國,任何與農產品貿易有關的措施,都應在 WTO架構下依相關的規範來處理。而農產品貿易涉及檢疫部分,依照國際規範應由國家的檢疫機關負責。我國之檢疫機關為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該局向來致力於突破外國檢疫限制,促進國產農產品之外銷,與中國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過去就有技術層面上之接觸,故有關兩岸間農產品貿易之檢疫事項,應由兩個機關為相互對口單位。農委會再度強調,兩岸農產品貿易應制度化與透明化,透過政府公權力的行使,才能真正維護台灣農民的權益。
農委會另指出,依據該會委託世新大學民意調查研究中心於本 (94)年5月20日至5月23日針對目前已完成932名 (須至24日成1,067人) 農民所進行的台灣農民對台灣農產品行銷中國大陸意向調查結果,有55.53﹪的農民擔心中國片面放寬台灣農產品銷到中國之後,亦隨時有可能喊停而造成農民的損失;而有67.30﹪的農民擔心未來廉價的中國農產品大量賣到台灣來;另外有將近七成(69.71﹪)的農民贊成台灣農產品外銷大陸的事,應該由政府或政府授權之民間團體和中國談判,才具有公信力並可以保障農民的權益。因此,農委會的立場確實能夠符合台灣大多數農民的心聲。
聯絡人: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副局長葉瑩
電 話: 02-23431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