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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4646

95年神農獎選拔即日起開始受理推薦

  • 發布日期:94-06-01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農委會表示,95年神農獎選拔工作即將展開,凡是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含)以上,合法使用土地經營農業,品德操守良好,致力於創新農業生產技術及行銷手法,長期對農業與農村永續發展有具體貢獻者,均可參加傑出農民及傑出農家婦女選拔。當選名單將於今(94)年12月15日前公布,同時於95年農民節前後擇期公開頒獎表揚。

 

  農委會指出,本項選拔將選出傑出農民24名及傑出農家婦女12名。其參選方式,採逐級推薦方式辦理,各級選拔時程如下:鄉(鎮、市)部份,由當地農會主辦,即日起受理,並於94年7月15日前選拔完畢;直轄市及縣(市)部份,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主辦,自94年7月20日起接受各鄉鎮推薦,於94年8月20日前選拔完畢後,擇優推薦參加全國選拔;至全國選拔,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辦,自94年8月25日開始接受推薦,並進行一連串嚴謹的實地查證及公平公正的評審,而於12月15日前公布當選名單。

  農委會表示,參加神農獎選拔的基本資格為: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含)以上,合法使用土地及經營農業,且品德操守良好者;至於參選之個別資格,傑出農民部分,為過去1年專職於農業經營且從事農、林、牧生產有傑出表現、獨創性改革,足以示範推廣,並使農村農業直接受益,對促進農業現代化與產業發展有卓越貢獻者;傑出農家婦女部分,凡參加農村家政班5年以上,實際從事與農業有關事業發展,在經營策略、創新研發與行銷能力,以及家政推廣教育與社區服務有貢獻者,皆可參加。

  農委會指出,本項選拔在最後評審階段,除將敦聘國內學者、專家共同評審外,並進行實地查證,期以公開、公平、公正及客觀標準遴選神農獎得主,歡迎各界先進推薦農民菁英參加。其他相關規定及選拔表格,請至農委會農糧署網站( http://www.afa.gov.tw/)[首頁]>[下載專區]參閱下載使用,或逕洽當地鄉鎮市公所、農會、各縣市政府農業(建設)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電話:049-2332380#2367)。

 

聯絡人:農糧署資訊科專員    丁雅麗
電 話:049-2332380轉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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