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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4658

建構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合作機制,提升農業競爭優勢

  • 發布日期:94-06-13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確保並提升農業競爭優勢,建構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三位一體的合作機制,已會同教育部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訂定「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合作辦法」,並成立專案計畫輔導台灣大學、中興大學、嘉義大學、屏東科技大學及宜蘭大學等與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建立農業實驗、研究、教育、訓練及推廣等相關業務之聯繫、協調及合作機制。

  農委會表示:為加強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的合作制度,協助農業推廣機構推廣農業科技新知,與應用農業智識經濟,爰依「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合作辦法」規定,對設有農業推廣委員會或推廣中心之台灣大學、中興大學、嘉義大學、屏東科技大學及宜大學等農業相關校院結合桃園區、苗栗區、台中區、台南區、高雄區、台東區及花蓮區等農業改良場建立農業實驗、研究、教育、訓練及推廣等相關業務之聯繫、協調及合作機制,並由各農業相關校院遴聘農業推廣教授 30名,兼任相關區域農業改良場農業技術諮詢委員,定期或不定期舉開農業研究教育推廣聯繫會議及農業技術諮詢會議,協助解決農業經營及鄉村發展相關問題。

  農委會指出,農業試驗改良場所除其本身之試驗研究改良工作外,對農業推廣機構所提有關農業經營、生活改善、青少年輔導、資訊傳播及鄉村發展等領域之相關問題進行研究,並將其研究結果透過農業推廣機構辦理示範推廣,同時提供農業相關校院充實相關教材。又農業試驗改良場所經常提供農業推廣機構有關教育訓練與示範及推廣活動所需之技術協助,並定期舉辦農業推廣人員、農業產銷班、農村青少年及農家婦女等經營管理、技術諮詢、教育訓練等推廣活動。

  「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合作辦法」之發布施行,係建構農業推廣體制,促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三位一體的合作機制,並增進農業試改良場所與農業相關校院及農業推廣機關(構)之聯繫與協調功能,加強輔導農漁民落實農委會「優質、安全、休閒、生態」的農業施政願景。

聯絡人:輔導處農業推廣科技正林淵煌
電 話: 02-23124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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