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對台灣省農會赴中國洽談水果登陸,農委會重申政府立場
- 發布日期:94-06-18
- 發布機關:農委會
據報載,台灣省農會將於下周應中國「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之邀,前往中國洽商台灣水果如何登陸的細節問題。農委會指出,拓展農產品外銷、照顧農民生計,政府責無旁貸,為因應入會對農業部門衝擊,台灣的農業必須進行轉型和升級,要從過去以內銷為主力的農業,蛻變成以內銷與外銷並重的農業,政府爰自93年起積極推動「國際農產品行銷方案」3年計畫,預定投資22億5300萬元打造台灣農產品的國際新形象與知名度,並積極拓展行銷的管道與通路。該國際行銷方案經農政單位與全體農民共同努力之下,業獲致初步的成果,去年台灣農產品出口的總值達到35億1800萬美金,較前年成長了將近一成。
依據農委會統計資料,去年台灣生鮮水果銷往中國僅89萬美元,若包括香港則為754萬美元,僅占國內水果總產值的1.78%。如果以數量而言,去年銷往中國的生鮮水果僅629公噸,若加上銷往香港的部分,則為1.6萬公噸,也僅占我國水果總產量的0.6%,經初步評估,中國農產品市場的重要性與未來性實相當有限。
農委會指出,在多元化與國際化之潮流下,中國市場僅為我國全球農產品外銷市場之一,且具有高度不可預測風險,因此我國農業仍應採取「立足台灣,放眼世界」的策略,著眼於全球市場,為農民創造更多的營收與利潤。
農委會表示,政府對台灣農產品登陸之立場,將秉持「一個原則,三項安排」的方式辦理,所謂「一個原則」係指:政府將全力推動台灣農產品的外銷,對中國的出口僅為台灣農產品全球行銷策略之其中一環,而「三項安排」是指:(一)指定「外貿協會」做為台灣農產品外銷整合的窗口,由各地農會協調產品供應,再由「外貿協會」負責銷售到包括中國在內的全球市場;(二)台灣農產品銷往中國涉及公權力的事項,包括:關稅、檢疫、檢驗及通關等,由行政院陸委會及農委會等相關機關組成專業談判團隊,並可委請「外貿協會」協助安排相關協商的事宜。(三)為確保高價生鮮水果的品質並有效地掌握運輸時效,有必要加速推動包括農產品在內的「貨運便捷化方案」,就「雙向、對飛、不中停」貨運包機的具體安排,儘速展開協商。基此,農委會目前已委託外貿協會進行該項工作。
農委會並指出,各級農會人員對兩岸農業交流,應遵守現行法律規定,如未經政府授權,前往中國大陸協商任何涉及公權力的事項,政府將依法處理。
聯絡人:國際處貿易管理科科長呂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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