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文號4680

對國親兩黨農業訪問團赴中國洽談水果,農委會重申政府立場

  • 發布日期:94-07-09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今日再次重申,任何團體凡未經政府授權而逕行與中國簽署有關農產品關稅、農產品檢疫、檢驗與通關協議等公權力行使,將觸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農委會並重申今後農產品銷往大陸將秉持「一個原則,三項安排」之政策原則辦理。目前政府已組成農業談判團隊,只要中國有誠意,隨時可與中國就水果銷中問題展開談判。

  據報載,國親兩黨農業訪問團日昨已與中國相關部門就台灣水果零關稅問題達成共識。農委會再次重申,拓展農產品外銷、照顧農民生計,政府責無旁貸。政府自 93年起已積極推動「國際農產品行銷方案」3年計畫,預定投資22億5300萬元打造台灣農產品的國際新形象與知名度,並積極拓展行銷的管道與通路。該國際行銷方案經農政單位與全體農民共同努力,業獲致初步成果,去年台灣農產品出口的總值達到35億1800萬美金,較前年成長了將近一成。

  農委會再次申明,政府對台灣農產品登陸之立場,將秉持「一個原則,三項安排」的方式辦理,所謂「一個原則」係指:政府將全力推動台灣農產品的外銷,對中國的出口僅為台灣農產品全球行銷策略之其中一環,而「三項安排」是指: (一)指定「外貿協會」做為台灣農產品外銷整合的窗口,由各地農會協調產品供應,再由「外貿協會」負責銷售到包括中國在內的全球市場;(二)台灣農產品銷往中國涉及公權力的事項,包括:關稅、檢疫、檢驗及通關等,由行政院陸委會及農委會等相關機關組成專業談判團隊,並可委請「外貿協會」協助安排相關協商的事宜。(三)為確保高價生鮮水果的品質並有效地掌握運輸時效,有必要加速推動包括農產品在內的「貨運便捷化方案」,就「雙向、對飛、不中停」貨運包機的具體安排,儘速展開協商。基此,農委會目前已委託外貿協會進行上述工作,盼與中國對口單位進行水果銷中談判。

  農委會指出,國內已組成農業談判團隊,若大陸真有誠意的話,宜儘速與我方指定的外貿協會進行安排,就水果關稅、檢驗檢疫、通關流程及銷售通路等展開協商。其他任何未經政府授權之民間組織,不得與中國簽署有關農產品關稅、農產品檢疫、檢驗、通關等協議。

聯絡人:國際處國際行銷科蔡技正淳瑩
電 話:02-23124030

  • 回上一頁
  • 94-07-09: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