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4689
農委會呼籲中國儘速經由協商,落實對台灣水果優惠通關之具體措施
- 發布日期:94-07-19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報載中國方面再度宣示將對台灣水果實施七大便捷通關措施表示,該等優惠措施涉及檢疫、檢驗、稅務等公權力行使部分,仍應經由正式協商,取得具體書面共識,始能確保台灣農民之權益。
農委會指出,中國宣布台灣水果實施七大便捷通關措施,仍有多項亟須經由正式協商予以確定,如該措施所提原產地證明書的簽發;符合一定條件的台灣水果,減少或免除查驗;符合一定條件應如何認定等等,因涉及公權力行使,並攸關農民利益,我政府已完成相關準備,並擬委託熟悉農產品貿易業務的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與中國協商,其目的即在釐清中國所稱各項優惠之具體實施辦法,以確保農民利益。
有關報載,中國國家質檢總局表示台灣水果在檢驗檢疫方面之問題需要兩岸溝通;農委會表示,兩岸水果貿易正常化涵蓋檢疫、檢驗等各項問題,必須經由政府對政府或由政府同意之方式進行協商,訂定台灣水果明確且透明化之通關作業規範。如果僅對以特案名義進入中國參加展覽之產品,循例給予相關優惠,並無助於兩岸農產貿易。
農委會再次強調,政府正積極推動農產品國際市場多元化,對於中國所提免關稅及快速通關等優惠措施,為維護農民權益,政府已完成準備並指定協商對口單位。因此該會呼籲中國,儘速與我政府或外貿協會展開談判,給予台灣水果實質的優惠,非僅止於口惠,而遲遲無法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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