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訂頒省水管路灌溉作業要點,推廣現代化省水灌溉措施
- 發布日期:94-08-02
- 發布機關:農委會
為落實「節省灌溉用水,減少管理人力,提昇農業經營現代化,達到降低生產成本,增加農民收益」之農業水利政策目標,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於 93年底訂頒「推廣省水管路灌溉執行作業要點」,並自94年度起實施。
農委會指出,推動省水灌溉措施,農民不但可以自行依農場作物需要適時適量施灌,發揮灌溉增產及控制品質功能,並能依農產品有利產出價格時期作計畫生產,俾使投資之旱灌設施發揮最高效益。尤其該會自 72年起即已積極推動「節水管路灌溉計畫」示範推廣,迄93年底為止,受補助末端灌溉設施之旱田受益面積約2萬3千餘公頃,較傳統漫灌或溝灌等,約可節省50%以上水量,如以雙期作田比較,每年可避免增加農業灌溉運用水量達1.15億立方公尺,以目前台東農田水利會鹿野大圳龍田噴灌區實施節水噴灌面積有460公頃為例,耕作制度由原來的後單期作水田年收益僅5,000萬元,轉變為全年旱作田,大部分種植茶葉400公頃,經通水營運後,增產率達33%,茶葉品質亦大幅提升,年增效益高達約3億元,已成為全省省水管路灌溉的成功範例。
農委會表示,為因應國內稻米消費量逐年減少,國人對花卉、蔬菜、水果及雜糧之需求量逐年增加,尤以近年旱作農業經營型態有朝向精緻化、設施化、自動化、技術化及資本密集趨勢,該會乃積極推動現代化省水管路灌溉推廣計畫,協助及輔導農民施設符合各農場條件需要之旱作管路灌溉系統,包括噴灌、滴灌、微噴及穿孔管等田間末端灌溉設施。
農委會說明,本次訂頒之執行作業要點其主要係由全國各農田水利會作為受理當地農民之申請及辦理推廣之執行單位,在金門縣則由金門縣農會受理申請及執行。農田水利會聯合會係負責彙辦統籌工作,水利署水規所及農工中心則負責技術協助工作。按補助實施內容(第 3點)包括水源調控設施及末端管路灌溉系統。至於該末端灌溉系統之類別則由申請農民參考執行單位之指導及規劃,依自己農場需要選定。其補助對象(第4點)以依法提供農作使用之農地,農民有需要設置灌溉時均可申請補助,但超限使用或不宜作農作使用之土地,則不得納入申辦。
另為期有意願申辦之農民均有公平機會參加,以發揮政府資源有效運用,爰訂定最高補助額度(第 5點),亦即每一農戶補助金額標準,最高不得超過20萬元,每公頃所需之總設施工程費中,政府補助款係以49%為原則,其餘51%則由農戶自行負擔,其用意為落實需求導向。該會同時表示有意願申設之農戶應填立申請書,並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地籍圖謄本、土地登記謄本等相關資料依申請程序(第6點)向各地之農田水利會提出申請。
農委會再次強調台灣已正式加入 WTO,未來水稻田辦理轉種旱作面積將逐漸擴大,旱地旱作集約栽培面積亦逐漸增加,該會業研擬下一期4年中長期計畫,將自94年起大力推廣10,500公頃,預估每年尚可節省灌溉用水量達5000萬立方公尺。現階段管路灌溉已朝多目標使用,未來更結合噴灑灌溉、噴藥及施肥作業之多目標利用功能發展,並利用自動化灌溉設備,使管路灌溉能依適時、適量原則,充份提供作物所需水分及肥分。至於旱作管路灌溉與農作栽培管理結合之技術,未來將結合各農業改良場及相關學研單位,合作研訂操作指導手冊,提供農民參考使用。
聯絡人:農田水利處灌溉管理科技正何逸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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