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文號4721

林務局成立查核小組,現場查核詐領造林獎勵金案

  • 發布日期:94-08-30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行政院農委會表示 85年賀伯風災後,為能達成國土保安、涵養水源、綠化環境及減輕天然災害之目標,故訂定「全民造林運動綱領暨實施計畫」及「獎勵造林實施要點」,以國、公有林租地造林、私有林造林、農牧用地造林及原住民保留地造林等為對象,積極推動全面造林。去年行政院針對全民造林計畫檢討業已達成階段性目標,新植造林業務自94年度起停辦,往後林地宜回歸其自然演替,以天然更新方式復育山林資源辦理,全民造林實際推動面積為38,899公頃。

  有關獎勵金的發放程序,在各鄉鎮部分係由各縣市政府接到鄉鎮公所所送之造林獎勵金提領清冊後,應逐筆詳為審核。無誤後,由各縣市政府進行將獎勵金發給造林人。

  農委會李主任委員上任後,為瞭解全民造林推動及獎勵金發放情形並防止弊端發生,農委會於 92年委託中華造林協會前往現場查證,實地查訪23單位及勘查造林地184處。93年林務局派員前往屏東縣、台東縣、台中縣、宜蘭縣針對本計畫之執行情形進行抽測,並發覺若干缺失,主要包括面積不符、造林位置不對、樹種不符、資料不齊全、獎勵金溢領、成活率未達標準等,該局分別通知相關縣市政府檢討改進。

  根據媒體報導法務部調查發現若干不肖人員藉全民造林名義詐領獎勵金,林務局非常重視,已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由該局副局長領隊,率領造林、政風、會計及相關單位人員,前往現場查核比對,發掘不法情事,並交由檢調單位偵辦,並將依法追回獎勵金。

聯絡人:林務局造林生產組科長蕭英倫
電 話: 02-23515441轉236
手 機: 0912-565219

  • 回上一頁
  • 94-08-30:4,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