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4733
環保署對清潔隊回收的廚餘不再養豬,農委會表示支持
- 發布日期:94-09-08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表示,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於94年9月7日表示,自明(95)年1月起,推動清潔隊回收的廚餘將不再拿來養豬,但民間私人契約收受的廚餘不在這項限制內,農委會表示支持。至目前於事業廚餘部分,仍用於養豬,政府並不鼓勵,但對於現階段利用事業廚餘之養豬戶,仍要求應依規定設置蒸煮設施,中心蒸煮溫度需達90℃,並做好預防注射及消毒等防疫措施,就長期而言,應逐年降低廚餘使用量,最終朝不使用廚餘養豬之目標。
農委會說,100頭以上利用廚餘養豬之頭數約佔10.8﹪,實際上,國內黑毛豬之在養頭數約80萬頭,飼養黑毛豬之總戶數約為8千戶,平均每場之飼養規模約為100頭左右之小型或黑白豬混養之飼養戶。另由於並非所有黑毛豬飼養場皆以廚餘飼養豬隻,如以總黑豬飼養頭數之5分之3推估,則以廚餘為飼料之豬隻頭數約48萬頭。今環保署對該家戶廚餘,決定自95年1月1日開始,清潔隊回收的廚餘將不再拿來養豬,對於動物之防疫應有實質幫助。
農委會表示,目前我國正致力於口蹄疫撲滅工作,未來將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屆時,豬隻普遍無抗體保護,倘再以廚餘養豬,將可能提高口蹄疫再度爆發之風險,農委會再度呼籲養豬戶應配合政府政策,落實口蹄疫預防注射及防疫消毒工作,並儘早改以飼料餵養豬隻,使我國早日成為「口蹄疫非疫國」。
聯絡人: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組長黃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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