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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4743

農委會請蒜農辦理大蒜種植面積登記,確保自身權益

  • 發布日期:94-09-20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農委會為穩定大蒜產銷,依據國內大蒜消費量,規劃 95年國內大蒜栽培面積為5,200公頃,已分配各產區種植,並採行種植面積登記,倘超種將輔導耕鋤,如仍超產則切實按九五機制,以每公斤28.98元(每台斤17.39元)辦理收購。該會籲請農民務必配合辦理,以善用國家整體資源。

  農委會表示,依國內年消費量及預估進口量推估栽培面積 5,200公頃,才能維持產銷平衡。為確實掌握農民95年期實際種植面積,將辦理種植面積登記,請農民自9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赴戶籍所在地鄉鎮農會申報登記。該會亦將進行種植面積調查,如種植面積超過規劃目標,則於95年1月中旬前按超產比率辦理田間耕鋤,每公頃補助10萬元。

  農委會說,如各項輔導措施執行之後,蒜價仍低於直接生產成本,需要辦理大蒜收購時,將切實依行政院核定之「農產品價格穩定措施」,按最近三年平均直接生產成本,即每公斤 28.98元辦理收購,每公頃最高收購量3,000公斤。收購對象限於:1.農戶自有合法耕地,確實辦理大蒜種植面積登記及在超產時配合田間耕鋤者;2.未領取94年第2期作休耕、轉作獎勵金或繳交公糧者。

  目前正值國內大蒜種植期,為免重蹈前二年超產價跌之情況,農委會再次呼籲蒜農朋友,除配合政府規劃之合理面積,即按去年面積減種二成種植外,務必於 10月15日前,赴戶籍所在地鄉鎮農會辦妥種植面積登記,以確保未來納入耕鋤、收購等相關輔導措施之權益。

聯絡人:農糧署作物生產組技正莊老達
電 話: 049-234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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