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提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須經修法並有財源始可實施
- 發布日期:94-10-26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農委會表示,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與預算委員會聯席會本日下午審查農委會95年度預算時,國民黨籍翁重鈞委員等提案:「鑑於目前各項民生物價高漲,為保障老年農民生活予以照顧,目前現行之津貼4,000元應調高為5,000元,為此,請農委會調整津貼預算編列,95年度農委會及所屬預算於一週內提出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雖經民進黨籍李俊毅委員等指出此項提案違憲又違法,農委會亦表示窒礙難行,惟在野黨委員仍強力運作,在民進黨籍委員退席抗議情況下,強行通過此一提案,致農委會預算案未能進入實質審查,農委會對此深表遺憾。農委會呼籲立法委員雖為爭取照顧農民福利,仍應循合法程序處理預算案。
農委會表示,依憲法第70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另大法官第391號釋示亦明確指出:「立法委員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時,移動或增減原預算之項目要屬增加提議之一種,仍應受憲法第70條規定之限制。」又,農委會之預算係經行政院院會通過送立法院審議,並經立法院院會交付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與預算委員會聯席會審議,聯席會作出退回農委會重新修正預算案之決議,已明顯違反憲法、大法官釋示及預算法之規定,農委會無法遵照辦理。
農委會李主任委員表示,陳總統提出六大改革中,調降軍公教人員退休金優惠存款18%利率補貼,其結餘將可作為調高老農津貼之財源,乃著眼於社會公義,惟其實施仍須修改現行「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並籌措財源,方可據以實施。因此,農委會希望先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並在財源確定之後再以辦理追加預算或其他適法之方式為之。
李主任委員強調,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由每人每月4,000元提高為5,000元,可實際嘉惠從事農業工作之老年農民。各界均能體恤農民之辛勞,支持陳總統之美意,農委會將在法源依據及財源籌措均獲完備之後全力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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