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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4775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提高為每月5,000元,嘉惠全國農漁民

  • 發布日期:94-11-09
  • 發布機關:農委會
  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與預算委員會聯席會議今日協商同意,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金額由每月4,000元提高為5,000元,請立法院各黨團儘速提案逕付二讀,並於本會期結束前完成修法,自95年1月1日起實施。農委會李主任委員對於立法委員支持照顧老年農民生活之美意表示感謝。

  農委會表示,為照顧老年農民生活,增進農民福祉,政府於84年5月31日公布施行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對年滿65歲符合申領資格之老年農民,發給每月3,000元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嗣經92年12月17日修正老農津貼暫行條例,自93年1月1日起將老農津貼提高為每月4,000元。今日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與預算委員會聯席會議協商同意將老農津貼再調整為每月5,000元,須配合修正該條例第4條及第7條規定作為法源依據。農委會將在法源依據完成法定程序及財源籌措完備後全力推動,以加強照顧老年農民。

  據農委會資料統計,94年度每月核發老農津貼人數近70萬人,截至10月20日發放金額計276億4,507萬7,000元。另自84年6月開始實施至94年10月止,累計核發2,264億1,252萬餘元。如完成法定程序將每月每人4,000元提高為5,000元,預計95年度核發人數約71萬人,需增加金額約84億元,農委會95年度已編列老農津貼預算341億餘元,修法提高津貼後全年所需經費約425億元,增加經費將以追加預算方式辦理。

聯絡人:輔導處技正趙揚桐
電 話:02-23124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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