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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4799

WTO 香港部長會議落幕 台灣與 G-10 集團共同維護糧食淨進口立場

  • 發布日期:94-12-19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農委會李主任委員金龍今( 19 )日表示, WTO 香港部長會議在經過 6 天 5 夜的密集諮商之後,已於昨( 18 )日落幕,會中並通過部長宣言,由於台灣所屬糧食淨進口 G-10 集團各成員國(包括我國及瑞士、日本、韓國、挪威、冰島、以色列、模里西斯、列支敦斯登)的積極參與,已促使香港部長宣言納入 G-10 集團各項重要關切事項。香港部長宣言有關農業議題之內容(詳如附表),在出口競爭方面, 2013 年底前將完全取消出口補貼,並應設定「可允許之糧食援助措施」,以確保緊急糧食援助得以順利進行;在市場進入方面,會員同意農產品關稅應分 4 個級距進行削減,另敏感產品之處理(包括降稅及關稅配額擴增)應考量所有相關要素;此外,部長宣言也強調新入會國已在市場進入方面做出大幅承諾,應在未來的談判中給予特別考量。

  李主委表示,香港部長宣言有關農業議題之內容,僅係針對去( 93 )年之七月套案,進一步詮釋或調整部分內容,並就取消出口補貼期限、廢除棉花出口補貼與關稅、給予低度開發國家產品零關稅及免配額之優惠待遇等重要議題達成共識,已促使杜哈回合談判向前邁進一步;而在農業境內支持方面,會員國同意將各國國內農業補貼區分 3 級進行削減,其中我國屬於削減幅度最小的級距,未來將適用最小幅度之削減;至於 G-10 集團最關心的市場進入議題,部長宣言亦同意 G-10 最關注敏感產品之處理應考量所有相關要素;此外,部長宣言亦載明未來的談判中應給予新入會國特別考量,對我國爭取相關優惠措施將有具體助益。

  李主委指出, 香港部長宣言亦有部份內容涉及漁業議題,包括同意漁產品在內之工業產品關稅,應以多係數之瑞士公式削減,並考量開發中會員應有較小削減幅度;此外,也明確要求不應強制規定會員參與工業產品(含漁產品)之部門別自由化。

  李主委強調,雖然本次香港部長會議並未討論各項實際削減幅度,但為因應未來談判結果對我農漁業部門可能造成之影響,農委會已提早推動各項產業結構調整措施。而在本次香港部長會議期間,台灣所屬農業談判 G-10 集團亦多次召開部長會議及資深官員會議,研商集團共同談判立場與策略。由於香港部長宣言要求在明( 2006 )年 4 月底前完成減讓模式,並於明年 7 月底前由會員提送減讓表,因此, G-10 在 香港部長會議之後將 繼續 加強合作,以確保集團各成員國農業永續發展與農民權益。

聯絡人:國際處國際組織科科長蕭柊瓊
電 話: 02-23126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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