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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4807

農委會產學合作計畫納入業者自創技術,加速技術商品化

  • 發布日期:94-12-30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加速農業科技研發成果落實產業應用及因應產業發展需求,特修正「農業科技計畫產學合作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在於將業者研發技術納入合作項目,並規範相關之權利與義務,該要點並於 94年12月23日發布實施。

 

  農委會表示,產學合作計畫 以往以 該會及所屬機關農業科技計畫初步研發成果,擬商品化者為合作項目,爲加強產學雙方之技術交流及加速商品化,創造雙贏,該會乃開放業者自創研發技術納入合作項目,並優惠業者配合經費在 10%以上即可獲得5年專屬授權。爲加強服務業者自創技術參與產學合作計畫,目前合作計畫之執行單位限為該會所屬研究機關,並應同意享有無償使用之權利,以方便後續研發技術之開發及管理。

  農委會強調,為鼓勵民間業者參與農業科技研發,除將該會暨所屬機關具商品化潛力的科技研發成果提供產學合作外,同時納入業者之自創技術,進一步尋求與產業界合作研發,加速技術商品化及促進產業發展。另為因應業者對推動「業界科專計畫」之需求,該會已研擬「推動農業企業研發產業技術辦法草案」,未來實際推行時,與本要點之實施,將可達相輔相成之效應。

聯絡人:科技處技術服務科技正連忠勇
電 話: 02-2312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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