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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4828

加強辦理走私農產品銷毀,確保農民權益

  • 發布日期:95-02-09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為防杜農產品走私進口,減少疫病蟲害入侵機會,及流入市場影響國產品價格,並確保國內農民權益,農委會歷年來均全力配合海關與檢警單位加強查緝農產品走私,並負責走私農產品銷毀工作,經統計去(94)年銷毀相關單位查緝之走私農產品達1,675公噸,主要項目包括大蒜、菇類、蘋果、金針、穀粉、檳榔、花生等農產品,已有效打擊並嚇阻不法業者的走私與投機行為。

  農委會指出,非法走私行為會傷害農民權益,並破壞動植物防疫體系,依據海關緝私條例規定,私運貨物進口應予沒入,並處貨價一倍至三倍之罰鍰。惟因海關沒入私貨尚可依「海關變賣貨物及運輸工具處理程序」標售變賣,變賣之貨品符合輸入規定者仍會流入市場,影響國內產銷,該會爰依據「走私進口農產品處理辦法」指定適用產品項目,這些項目多為敏感性的農園藝、畜產品,凡屬該等項目者,海關於沒入後即移送農委會進行銷毀,不予變賣,以穏定產銷秩序。

  另為保障國人食用安全,維護國內漁業相關產業利益,並避免緝獲之漁產品未經檢疫即經由拍賣流入市面,該會已於去年10月間公告增加牡蠣、九孔、魷魚、蟳、文蛤、草蝦、白蝦、香魚、鳟魚、吳郭魚、虱目魚、石斑魚、鱸魚、大閘蟹等30項漁產品為適用銷毀項目,一經查獲走私產品即進行銷毀,不得變賣。

  農委會表示,未來將持續協調查緝單位,加強執行國際港口之貨櫃查驗以及漁港、沿海海域緝私、市面私貨等查緝作業,以維護農民權益。該會並提醒民眾千萬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農產品,以免損及產業發展甚至危害個人身體健康,同時歡迎民眾踴躍檢舉走私,共同打擊不法行為。農產品走私檢舉專線 0800-054-300、防檢局走私檢舉專線:0800-039-131。

聯絡人:國際處貿易管理科辦事員汪雅伶
電 話:02-2312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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