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4845
輔導縣市農地資源空間之整體規劃,強化農地利用管理
- 發布日期:95-03-20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行政院農委會為合理建置以農業願景為目標之農業資源空間發展構想及指導性計畫,自95年度起將分階段協助各縣市政府完成農地資源空間規劃工作。今年將先補助新竹縣、苗栗縣、台中縣、台南縣、台東縣等5縣政府辦理。依據農委會之規劃,未來縣市依據農業發展特性與需求願景,在國土發展目標下,透過整體性規劃模式,將有效整合農業部門產業發展與農地利用,訂定具合理發展之農地空間發展模式。
農委會指出,近年來隨著經濟迅速發展與人口快速成長,台灣地區的農業土地資源大量的轉用至其他使用,耕地被轉用的壓力也持續升高。由於農產品之安全與農業生產環境息息相關,農業環境或農地資源遭受污染或破壞,除嚴重影響區域性之農業發展效益,更易引起民眾對農產品安全之恐慌。為因應上述農地資源面臨的課題,行政院農委會配合農業發展政策方向及國土計畫對環境保育及有秩序產業發展之政策目標,已於92年至94年陸續完成全國、縣市及鄉鎮層級之農地資源空間規劃配置之先期模擬作業,積極推動農地資源空間規劃之操作模式。
農委會強調,農地資源空間規劃之推動,除考量農地資源特性外,並藉由策略規劃方式,以成立在地、跨部門之農業空間發展委員會溝通協調方式,形成當地農業發展與農地利用的共識,以合理分派未來農地之利用方式,建構縣市層級農業部門之空間發展計畫。而在執行措施方面,包括專業教育訓練、提供技術支援外,另將成立總規劃顧問團隊,協助輔導縣市政府辦理農地資源空間規劃,在整體規劃模式下,有效整合農地空間資源、建立農業發展願景,進而形塑各種策略性空間規劃與配套的行動方案。
聯絡人:企劃處農地利用科科員蔡秀婉
電 話:2312-5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