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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4884

農委會支持檢調 起訴不法蒜商

  • 發布日期:95-06-08
  • 發布機關:農糧署
  農委會表示,93年及94年國內大蒜超產,蒜價低迷,該會為穩定國內大蒜價格,依規定辦理大蒜收購,針對雲林地檢署起訴涉嫌利用政府收購大蒜機制低買高賣不法謀利之蒜商案,表示支持之立場。

  農委會指出, 93年及94年國內大蒜超產,蒜商進場購貯意願低落,產地蒜價急速下跌至直接生產成本以下。該會為穩定國內蒜價,依行政院核定之「農產品價格穩定措施」啟動95機制,辦理大蒜收購。93年收購價格係依照「95機制」之規定,以直接生產成本之95%(每公斤29.2元)加計農民繳交蒜球時所需之運費、包裝網袋及定量裝袋之損耗等,以每公斤33.3元,委託產地農會辦理收購。94年肥料、農藥等資材漲價,生產成本提高,惟收購價格仍未調漲。收購之價格,係該會考量蒜農的合理收入所訂定,以達成政府照顧農民之目標。該會前主任委員李金龍及農糧署署長黃有才,對於大蒜收購與釋出之相關行政作為與決定,均係基於照顧農民之立場及社會安定之考量,並無違失之處。

  農委會進一步指出,為維持收購秩序並防杜不肖人士以農民人頭戶之方式繳交大蒜,經規劃嚴謹收購作業程序,農民需持身分證及土地所有權狀,向當地農會申報並切結繳交大蒜確為該農民所種植,收購單位依實際收購數量將貨款逕匯農民帳戶。對於少數蒜商利用政府收購大蒜,以農民人頭戶之方式繳交大蒜,表示遺憾。該會支持檢調依法起訴破壞政府照顧農民政策之不法蒜商。

  農委會再次強調,為穩定本(95)年國內大蒜產銷,該會研訂「95年大蒜產銷輔導措施」,於大蒜種植前廣為宣導,並在各主要產地辦理25場次說明會,籲請農民配合規劃面積種植及申報登記等。經採行該等措施,本年國內大蒜種植面積減少,目前國內蒜價穩定,可維持產銷平衡。

 聯絡人:農糧署作物生產組技正莊老達
 電 話:049-234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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