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0609水災農業災情報告
- 發布日期:95-06-21
- 發布機關:農委會(統計室)
壹、農業災情:
農林漁牧業產物及民間設施毀損部分:估計損失金額11億7,737萬元。包括:
一、農作物損失:估計損失金額10億7,580萬元。被害面積26,832公頃,被害程度21%,換算無收穫面積5,767公頃,主要受損農作物依序為柿落果、一期水稻倒伏及發芽、西瓜水傷、巨峰葡萄、梨、桃及桶柑等果樹作物落果及水傷最為嚴重;另外蔥枯萎及根部腐爛、落花生浸水等。
二、畜禽損失:估計損失金額2,061萬元,主要為豬死亡490頭、雞死亡283千隻、鴨死亡65千隻、鵝死亡15,808隻。
三、漁產損失:估計損失金額485萬元,係嘉義縣51公頃、雲林縣68公頃及高雄縣1.1公頃養殖漁塭受損。
四、林產損失:估計損失金額131萬元,係林木損失10.13公頃、幼齡造林地損失3.30公頃。
五、農田及農業設施損失方面:估計損失金額7,448萬元,其中農田損失金額7,338萬元(農田流失29.18公頃,埋沒55.25公頃)。
六、畜禽設施損失:估計損失金額31萬元,係畜禽舍全倒1棟,半倒1棟。
貳、因應措施:
一、本次災情各縣市農業損失金額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達辦理現金救助、低利貸款之縣市及單項作物如下:
(一)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台中縣。
(二)低利貸款: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及嘉義縣。
(三)單項作物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新竹縣西瓜及洋香瓜、苗栗縣西瓜及香瓜、南投縣蘿蔔、台南市西瓜、嘉義縣蜀黍(高粱)、桃園縣西瓜。
二、本會農糧署已責成各區分署依「收購天然災害稻穀作業要點」規定儘速辦理發芽稻穀收購作業。農民繳交發芽稻穀數量每公頃6,120公斤,其中3,120公斤之收購價格為稉稻每公斤18元,另3,000公斤之收購價格為稉稻每公斤15.6元,秈稻則依上述價格各減少1元。
三、受災高粱未符「國產雜糧收購與銷售作業程序」規定驗收規格者,其收購價格訂為每公斤12元,每公頃最高收購數量5,00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