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文號4889

農委會加強推動離島地區特殊產業、生態保育與環境維護

  • 發布日期:95-06-19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促進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台東縣之蘭嶼鄉、綠島鄉及屏東縣琉球鄉等離島地區,改善離島農漁民生活,並維護離島自然生態,特別針對各離島之特殊環境,加強輔導各離島縣市政府推動各項離島農業建設計畫,將當地生產、生活與生態資源結合,配合休閒農漁業發展,帶動離島農業產業結構轉型,促進離島農業永續發展。

  農委會表示,本( 95)年度將運用行政院離島建設基金經費約1億7千萬元,辦理離島各項農業發展計畫。發展重點包括「離島特殊產業輔導」及「離島生態保育及環境維護」兩方面。

  農委會說,在輔導離島特殊產業方面,該會主要配合農漁牧轉型休閒農業及發展觀光,加強輔導當地特色農產品之產銷,以促進產業轉型,增加農民收益,俾利永續經營。例如將加強金門傳統石蚵、金門高梁酒糟優質牛肉、澎湖及馬祖農漁產品之加工與產銷輔導等。至於在離島生態保育及環境維護方面,該會為維護各離島生態環境資源,兼顧休閒旅遊及觀光發展,除將加強離島休閒漁業發展、漁業資源與生態環境調查監測、原生種魚介類復育外,並將推動澎湖玄武岩地質公園之設置、金門軍事營區轉化生態保育資源開發、馬祖神話之鳥 -黑嘴端鳳頭燕鷗保育、蘭嶼雅美族山林資源復育等休閒、生態資源保育相關計畫,以確保離島生態資源及環境永續發展。

  農委會強調,各項離島農業計畫係針對各地區特殊環境因素所因應擬訂,對促進離島當地農業轉型、生態保育與環境維護等發展將極有幫助,亦可藉以改善離島農漁民生活。

聯絡人 :企劃處計畫考核科技正曾淑敏
電 話: 02-23124619

  • 回上一頁
  • 95-06-19:2,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