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5021
為促進兩岸農產品貿易正常發展請中國大陸依市場機制採購、販售台灣柳丁
- 發布日期:96-01-22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農委會對報載中國大陸國台辦採購之台灣柳丁,以低廉價格銷售,造成市場混亂一案表示關切。該會指出,台灣水果優質安全,在中國大陸銷售應依市場機能運作,而報載中國大陸以政治性操作,低價銷售打亂市場價格,致使台灣農產品在中國大陸之低廉印象,對台灣農業發展與農民收益已造成負面影響。
農委會表示,95年柳橙生產面積為10,305公頃,產量約22萬餘公噸,與前三年平均20萬公噸比較,增產10﹪。為紓解盛產壓力,農委會於去(95)年8月間推動疏中果7,135公噸作有機肥措施;自去年11月於盛產期輔導廠商收購柳橙原果9,126公噸供加工榨汁用;內銷促銷活動部分,輔導鮮果促銷2,854公噸;並輔導柳丁辦理外銷。經採取上項措施後,已有效紓解生產過剩之壓力,穩定柳橙價格;本(1)月15-21日台北農產公司柳橙平均價格每公斤13.4元左右,產地價格維持在每公斤9.9元以上,均高於每公斤8元之生產成本。
農委會說明,為鼓勵出口業者加強採購國產柳橙辦理外銷,已於去(95)年12月中旬核定雲林、嘉義及台南三個主要產地之縣政府辦理「95/96年期柳橙國外市場促銷計畫」,鼓勵出口業者加強採購國產柳橙辦理外銷,對銷售符合外銷規格週徑21-25公分之柳橙,累積出口量達10公噸以上之貿易商,每公斤給予2.5元獎勵金,本項獎勵金用途係供柳丁作業分級、清洗包裝、集貨選別及辦理宣傳促銷之用,本促銷計畫獎勵出口地區不限於中國大陸,出口其他國家及地區亦納入實施範圍;至於南投縣柳丁辦理出口,亦可研提計畫比照辦理。
農委會另指出,中國大陸僅為我國外銷水果之眾多目標市場之ㄧ,農委會對各政黨或相關單位拓展國外市場,倘能增加果農收益,均樂觀其成;惟農委會仍強調,倘國內之民間團體結合中國大陸官方,以政治操作壓低販售價格,將阻礙市場運作,反而對台灣農業造成傷害。為健全兩岸貿易,請中國大陸應回歸正常貿易機制,並依市場需求秩序性下單,俾提供高品質果品,持續經營外銷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