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農委會確保稻農所得,研擬稻米直接給付政策
- 發布日期:95-09-11
- 發布機關:農糧署
為重新定位台灣農業永續發展方向,強化國際競爭力,行政院農委會經檢討傳統的農業施政,以延續、修正、創新的精神,調整發展策略,整合推動「新農業運動-台灣農業亮起來」施政藍圖。其中稻米係我國最重要的農作物,對於農村經濟、糧食安全與生態維護甚為重要,特別將「調整稻穀保價收購制度,改採直接給付」之稻米政策變革工作,列為重點推動項目之一。
農委會表示,由於國際經貿日趨自由化及WTO農業談判仍將大幅削減農業補貼,國內稻穀收購制度勢須調整因應,該會已考量國內稻米產業永續發展需求,參酌鄰近日韓稻米政策調整經驗,規劃將現行稻穀收購制度調整為符合WTO規範之直接給付措施。目前所規劃之直接給付措施包括固定及變動給付二項,對於制度調整影響農民所得部分,規劃固定給付予以彌補;另因政府取消保證價格,市價可能下跌,當市價低於設定之目標價格,以變動給付部分補償農民因市價下跌之損失。該會並指出,固定、變動給付標準及目標價格之設定等,尚在試算階段,目前正於各地召開說明會廣納各界修正意見,將以調整後市場糧價下跌15%範圍內之農民所得不致減損為目標,訂定合理之給付標準。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廢除政府保價收購制度後,政府安全存糧將改以市價公開標購,實施前3年之標購數量採逐年調降方式辦理,第1年20萬公噸、第2年15萬公噸、第3年10萬公噸,以減輕制度調整對市場衝擊影響,實施3年後將視進口數量及庫存推陳情形,按實際需求公開標購,維持安全存糧合理庫存水準。該會表示,稻米直接給付政策實施後,現有公糧委託倉庫(含農會及民營委託倉庫)除仍可衡酌自身條件參與安全存糧競標作業外,對於受託辦理公糧業務業者長年配合投入公糧業務之固定投資(如增建倉庫)損失。
農委會表示,按稻米直接給付政策預定推動時程之規劃,本(95)年將完成「推動稻米直接給付政策」之草案規劃,96年陳報行政院核定,97年全面宣導,98年正式實施。惟考量取消實施逾30年之稻穀保價收購制度,涉及廣大稻農及受託辦理公糧業務業者權益,該會將再積極溝通說明,並聽取各界寶貴修正意見,期按預定時程擬妥稻米直接給付措施及相關配套規劃,並積極推動辦理。
農委會強調,基於確保農民權益為該會核心價值,稻米直接給付措施之規劃將以不影響稻農所得為前提,請農民朋友放心,且未來農友如生產質優價高稻米,種稻收入甚至較現行收購制度為佳,因此,建議農民朋友從現在起就可從事具特色良質稻米之生產,以提高所生產稻米之市場競爭力。該會並表示,未來仍將持續加強辦理各項稻米產業輔導措施,期許確實扮演農友最堅實後盾之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