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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227

農保轉為國民年金,政府加強宣導及因應措施

  • 發布日期:97-03-04
  • 發布機關:農委會(輔導處)

  農委會表示,去年立法院各政黨合作通過制定國民年金法,並訂自 97 年 10 月 1 月起實施國民年金。為落實政府照顧農民「農保轉國民年金, 農民 福利不縮水」之承諾,農委會今年已編列 10.5 億元補貼農民,包括增加政府補貼農民參加國民年金之保費比率至 70 %,並比照農保補助生育給付、輕中殘補貼及喪葬津貼差額,請農民朋友安心!

  農委會說,為維農民之農保權益,行政院邱副院長於 1 月 2 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政府保證農民福利絕不縮水。 該會已 於 1 月 18 日通過 97 年度動支農業發展基金 10.5 億元,做為 97 年 10 月至 12 月 補貼 農民參加國民年金之保費比率至 70 %,以及比照農保補助生育給付、 輕中殘補貼 及喪葬津貼差額的 經費,專案補貼計畫計畫並已於 2 月 14 日報院審議中。至於 98 年以後經費則將循預算程序編列。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 國民年金 每月保費依所得及身障程度條件有不同負擔比率,被保險人自付額亦不同,以一般身分者而言,每月保費由政府補助 40 %(即 449 元),被保險人自付 60 %(即 674 元),但政府將特別針對農民提高補助比率至 70 %(即 786 元),大幅提高政府補助比率,減輕農民經濟負擔,農民自付僅 337 元,而且農 保 保費須持續繳交至保險人死亡為止;而 國民年金保險 保費則只要繳交至 65 歲為止,此後無須繼續繳納保費即可請領老年年金。另外,原農保的生育給付、輕中殘補貼均續維持,喪葬津貼亦依農保補足差額;同時, 國民年金 法新增被保險人或領取老年年金者死亡時,遺屬可依規定申領遺屬年金給付,每月至少 3,000 元,領至遺屬成年或具謀生能力止,對農民照顧更週到。

  農委會為了讓農民朋友瞭解 政府保障農民農保權益的用心與作法, 已 會同國民年金法主管機關內政部積極辦理各項廣宣說明。本會亦將建議行政院考量修正國民年金法,讓農民可以選擇要參加農保或國民年金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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