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5270
農委會關心豪雨災情 提供專案補助
- 發布日期:97-06-06
- 發布機關:農糧署
農委會表示,近日豪大雨造成農業災損,為體恤農民所受災害損失,特以專案方式,補助受災地區農民復耕經費每公頃 10,000 元,請該等農民儘速向所屬鄉鎮公所申請。
農委會表示,依照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當災害發生時,救助地區範圍之認定以直轄市或縣(市)轄區為單位,並依其農業產值多寡分為 4 級 ,給予救助。本次豪雨主要受災地區彰化縣、雲林縣、高雄縣、 屏東縣等 均為第 1 級,即災損金額達公告救助標準為 1 億 8,000 萬元以上方列為現金救助災區; 未達天然災害農業損失金額標準者,個別縣市轄區內單項農作物無收穫面積達生產面積 30 % 以上,或個別鄉鎮轄區內農作物無收穫面積達轄區內生產面積 20 %以上者,得以專案方式辦理現金救助 。 低利貸款公告地區金額標準及無 收穫面積達生產面積標準均 減半。
近日大雨陸續造成 雲林縣等 6 縣農業災情,截至本( 6 ) 日 15 時止,災害估計損失金額 4,782 萬元,農作物被害面積 1,948 公頃,換算無收穫面積 351 公頃,主要受損農作物為水稻、葉菜類。因災損尚未達到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現金救助或低利貸款規定之標準,未符合依該辦法救助或貸款規定。但為體恤農民,農委會將以專案補助方式,協助蔬菜復耕,解決農民復耕問題;至水稻則將以收購「災害穀」方式處理。
農委會說,專案復耕補助是視災害受損情況辦理,以往蔬菜復耕原每公頃補助 6,000 元,這次考慮到肥料、農藥等生產資材價格提高,因此每公頃補助提高為 10,000 元,以減輕農民負擔,協助菜農儘速恢復正常生產。
農委會嚴正表示,該會因此次豪雨受災之 雲林縣等 6 縣,農業災情 未達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所訂之農業損失金額標準,無法給予現金救助或低利貸款,特別考量以專案補助方式,協助蔬菜復耕,卻遭部分媒體惡意扭曲,該會表示遺憾,並呼籲農民近日內天候如果穩定,農民即可辦理復耕作業,以使收入損失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