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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289

農委會持續管制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項目

  • 發布日期:97-06-27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農委會表示,中國大陸黑豆歷年來均為我國開放進口項目,每年進口量約為9至10萬公噸,為國內黑豆醬油業之重要原料。經濟部於本(97)年6月24日召開會議決議開放中國大陸黑豆進口,僅為調整符合該項貨品之原輸出入規定,並未擴大開放830項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項目。

  農委會說,黑豆原歸列於海關進口稅則第七章「其他乾豆類蔬菜」,屬開放中國大陸進口項目,惟因海關於本年初重新核列為第十二章「其他黃豆」,而黃豆為禁止由中國大陸進口產品項目,因此造成國內黑豆缺貨及價格高漲等問題,國內業者爰於4月上旬,向相關單位提出陳情。

  案經經濟部、財政部海關及農委會協調結果,核准廠商自本年4月中旬起開始採取專案進口以為因應,截至本年5月16日止,計核准16件申請案,核准數量為2,242公噸;經濟部又於本年5月19日公告自該日起至7月底止,限期開放大陸黑豆進口,以加速業者通關;經濟部於本年6月24日召開會議決議開放進口,為解決黑豆進口行政程序問題,報載新增開放中國大陸產品輸台事與事實並不相符。

  農委會表示,國內黑豆年種植面積30公頃,產量約60公噸,係於嘉義、台南等地區零星栽植,主要供應國內早餐店之黑豆漿、穀粉粒及零星銷售等健康食品特定用途,與大陸黑豆有明顯市場區隔。農委會將持續管制中國大陸830項農產品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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