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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312

馬總統花蓮勘災指示國軍協助清園 29日下午130人抵瑞穗

  • 發布日期:97-07-29
  • 發布機關:農委會(輔導處)
  鳳凰颱風襲台,統計至今( 29 )日 10 時止,造成農業產物損失及民間農業設施毀損計 2 億 9 千餘萬元,其中花蓮縣農業產業損失即 2 億 3 千餘萬元,已達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標準。馬總統與行政院劉院長關心花蓮災情,今日特別前往花蓮訪視災區。

  馬總統指示國軍協助清園下午即有 140 位抵瑞穗

馬總統於勘災時看見滿園柚子落果,立即指示國軍派員協助農民,加速災後的復耕、復建工作;據悉,國軍將派遣 1200 人次前往受災最嚴重的瑞穗鄉協助農民清園, 29 日下午 3 時 30 分已有第一批國軍弟兄抵達瑞穗。總統並指示,未來應加強防災措施,以減輕農民災害損失。

  劉院長陪同總統勘災現金救助提高至 6 萬元並可低利貸款

行政院劉院長表示,花蓮縣農業災損已達「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標準,有柚子及其他果樹落果災損之農民,可依規定申請每公頃 75 萬元、年利率為 1.5% 、最長 10 年且本金寬緩期 2 年的低利貸款;同時,政府已於 6 月 11 日調高現金救助金額,果樹由原每公頃 5 萬元提高至 6 萬元,以加強照顧受災農民。

  劉院長指示縮短救助作業時間並提供防災設施協助降低災損

另外,劉院長亦指示應簡化災害救助工作流程,加速作業時效;陪同前往的農委會主任委員陳武雄進一步表示,由於花蓮縣政府已於昨( 28 )日迅速完成勘災查報,該會於 29 日依規定公告災區,農民即可依規定提出申請,整個救助作業時程可望縮短於 15 日內完成審核撥款。由於縣市政府與鄉鎮公所的積極勘災,加上行政作業時間再緊縮,將大幅縮短作業時程。劉院長針對加強農作物災害預防工作,並請花蓮縣政府規劃研提防災設施專案計畫,送農委會審查核定後提供經費協助,以防患於未然。

  小區域受災嚴重地區可申請專案補助

農委會呼籲,依 6 月 11 日修正的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災損未達現金救助或專案現金救助標準地區,只要經縣市政府及該會地區農業改良場人員等,依專業勘查認定對農民產生嚴重損害者,即得依規定由縣市政府提報農委會核定後,辦理專案補助。

  農民的受災損失,政府感同身受,中央已全力會同縣市政府與鄉鎮公所,動員人力辦理勘災及救助,協助農民早日恢復正常農業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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