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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325

花蓮縣全面動員於 15 天完成颱風勘災作業

  • 發布日期:97-08-15
  • 發布機關:農糧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本( 97 )年 7 月 28 日鳯凰颱風襲台造成花蓮縣農業嚴重災損,經該會公告為現金救助地區,案經花蓮縣政府全面動員各鄉鎮市公所人員全力辦理,於 15 天完成勘災作業,為天然災害救助工作樹立典範 。

農委會表示,為利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農民早日收到救助、補助款項以利復耕,該會陳主任委員於本年 7 月 22 日箋函各縣市首長, 請其協調轄區各鄉(鎮、市、區)公所首長,動員村里幹事或具執行公權力之人員對於符合現金救助或專案補助之農民,協助農業災情勘查與救助工作,俾加速救災時效。

農委會指出,行政院劉院長於 7 月 29 日赴花蓮視察災情指示 加速作業時效,該會即協調花蓮縣政府依上項原則,全面動員基層農業人員一面受理申請案件,另一方面即時進行勘查作業。本次災害勘查花蓮縣動員 173 人,迅速啟動救助工作 ,加速救災時效;救助辦理期間該會農糧署暨所屬東區分署人員,並分成 9 組共 17 人次分赴各鄉鎮市公所掌握進度,協助公所處理救助疑義案件,以加速救災作業。由於花蓮縣政府督導各鄉鎮市公所全面動員辦理災害救助工作,並於 15 天 達成勘災作業,殊堪嘉許,該署蔡副署長精強並於 14 日專程前往花蓮縣嘉勉並慰問工作人員之辛勞。

截至本( 15 )日 12 時止,除少數具爭議、疑義及交通不便之申請案件,尚須由縣政府會同農業區改良場組成複查小組確認外,該會已依據花蓮縣政府報送救助案件迅速將救助金轉撥至公所公庫帳戶,並請其督促公所將救助金儘速轉撥受災農民帳戶,協助災農早日復耕復建。另為嘉勉花蓮縣工作人員之辛勞,農委會將請該府就辦理此次鳳凰颱風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工作之各鄉鎮市公所人員優予敍獎,以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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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7-08-15:8,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