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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330

農委會積極回應稻穀收購相關問題

  • 發布日期:97-09-02
  • 發布機關:農糧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本日苗栗縣苑裡鎮農民前往該會陳情,主要訴求為調高稻穀收購價格或數量及訂定統一之烘乾稻穀濕乾穀折算率等六項問題。針對農民訴求,有關提高收購價格及數量,因涉及層面較廣,尚須通盤考量外,其餘各節,該會已妥為說明與處理。

  農委會表示,為維護稻農收益,自 97 年第 1 期作起,計畫收購每公斤由 21 元提高為 23 元,輔導及餘糧收購一併提高 2 元外;另對於重要農業生產資材如肥料、農機用油、電給予補助,在肥料方面,由政府與台肥公司吸收肥料價格漲幅之 85 %,對於農機用油、電,按漲幅補助二分之一,以降低農民生產成本。在本年第 1 期稻作收益方面,由於平均每公頃稻穀產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一成,穀價比去年提高 13 %,估計每公頃農家賺款 7 萬 2 千餘元,與去年同期作之 5 萬 1 千餘元比較,增加 2 萬 1 千餘元,增幅約 41% 。

  關於訂定統一之濕乾穀折算率部份,該會說明,政府收購農民稻穀係以乾穀核發價款,惟農村勞力老化,收穫後濕榖直接送公糧委託倉庫代為烘乾,惟稻穀收割時水分、夾雜物、品種、飽滿度等因素,因此衍生濕乾穀折算率問題。惟為期透明化,該會將自本 97 年 2 期作起,檢討訂定各縣濕乾穀折算率及外加烘乾費標準,並由委託倉庫公告以達到透明化。

  農委會表示,對於要求補助收購公糧之乾燥費用問題,該會歷年均積極輔導補助農會設置穀物乾燥中心可長期使用之相關硬體設施,以減輕農民乾燥稻穀勞力及二度搬運稻穀之運費支出,對於稻穀乾燥費等消耗性費用,限於該會預算,仍請縣市政府視財源協助。至有關降低農民購買農機之貸款利息建議,該會將另案向農民說明相關措施。

  農委會最後表示,由於 97 年第 1 期作已提高公糧稻穀收購價格 2 元, 截至 9 月 1 日止稻穀市場價格每公斤 20.54 元,較去年 9 月平均 17.84 元高出 2.70 元,增幅 15.13 %, 可適度維護農民收益。有關此次農民訴求再提高公糧收購量、價,未來將對整體財政、 WTO 新回合談判金額設限等通盤檢討考量,並重新檢討稻穀保價收購調整為符合 WTO 規範之所得支持政策,以維護農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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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7-09-02: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