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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877

農委會重申政府不能依農村再生條例徵收土地 請農民放心

  • 發布日期:99-07-17
  • 發布機關:水土保持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農村再生條例並無依法得辦理土地徵收規定,而大埔徵地事件係因農民對苗栗縣政府土地徵收程序有疑慮而產生,兩者毫無關聯;農村再生條例之推動,以農村為主,兼顧農民、農業發展,絕不會有大埔徵地事件重現問題。

  農委會表示,該會一直強調,政府從事任何土地徵收行為,均應依據土地徵收條例或其他法律,明訂可徵收之規定辦理,農村再生條例既無可徵收土地之規定,當然不會有所謂「強制徵收土地」情形發生。針對 717 活動硬將兩者做錯誤關聯,農委會表示遺憾,也希望各界能理性看待農村再生條例立法。

  農委會強調,部分媒體報導所提「圈地滅農」、「將農民趕出自己的家園」等,都是莫須有的批評,農村再生條例是首度真正讓農民當家作主的法案,是要打好農村發展的基盤,在試辦社區辦理農村再生過程中,社區紛紛表示農村再生最可貴的就是「由下而上,軟硬兼施」,由居民自己提出希望發展的方向,也振興即將失傳的文化。

  農委會近一步指出,民進黨提出綠建築、再生能源、補助農村社區照顧服務設施、透過人力培育「培根計畫」後再提出計畫等主張,都已採納條文中。條例中秉持讓農村社區有計畫的管理原則,用計畫引導發展,促進土地合理利用,不放任農地開發或將農地全部變更為建築用地,可創造農村新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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