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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888

18項出口早收享有免稅優惠,爭取台灣農民最大福祉

  • 發布日期:99-08-02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針對報載「中國農產品,早已擴大開放進口」乙文,農委會本 (2) 日表示,本次 中國大陸給予我國 文心蘭、茶葉、石斑魚、虱目魚等 18 項 農漁早收清單產品,均為馬總統及陳主委下鄉時,農漁民提出的關切項 目,免稅後 對我國農產品銷中有實質助益。另 為照顧農民權益,馬政府已宣示任內不開放 830 項中國大陸農產品,本次兩岸經濟協議 (ECFA) 結果,我方堅守立場,未再開放半項,該報導所稱中國農產品早已擴大開放的說法,明顯偏頗 。

  18 項早收清單對農漁民有實質助益

  農委會指出,馬總統上任後十分關心農漁民權益,為拓展台灣農產品外銷,本次 ECFA 協商中我方即提出多項農漁民關切產品,爭取早收。經協商結果,陸方給予的 18 個稅項平均關稅為 13.3% , 98 年中國大陸自台灣進口金額達 1,608 萬美元,未來免稅後,預估三年內出口中國大陸金額可增為 1 億 1 千萬美元。

該會說明,清單中的金針菇、柳丁、茶葉、活石斑魚、秋刀魚、甲魚蛋等品項,因出口金額大,農漁民可即享有降稅利益。其他如火龍果、哈蜜瓜、文心蘭切花等產品,雖然目前出口不多,但台灣農產品品質佳,未來將可搶攻中國頂級消費群,深具市場潛力,前景可期。

  政府未開放農產品批發市場等投資項目

  對於開放大陸人民來台投資項目,農委會強調,目前開放者係為一般批發零售通路,為保護台灣農業權益,政府早已將農產品批發市場、活動物拍賣等關鍵項目,列為中資禁止投資項目,請農漁民朋友放心。另為防堵中國農產品自第三地轉口,本年初已於台越農業合作會議中請越南政府做好源頭管理,並獲允諾全力防堵,未來農委會將持續透過雙邊與相關國家諮商 ( 包括與中國大陸的原產地諮商 ) ,並會同海關持續加強進口查驗工作,以確保管制政策的落實。

  兩岸生鮮蔬果貿易結構對我有利

  對於中國大陸蔬菜水果銷台較台灣輸中為多,農委會說明,上半年中國大陸輸銷台灣的生鮮冷藏蔬菜主要品項為蘿蔔、辣椒、甜椒、茡薺等季節性加工調節產品,該些產品的進口值佔大陸輸台蔬菜進口值的 78 %;水果部分,中國大陸輸台主要品項為鮮栗子、南瓜子、核仁類產品,均為我國未生產的產品,該些產品的進口值佔大陸輸台水果進口值的 92 %,而上半年我國輸銷中國大陸的主要生鮮水果則為釋迦、柳丁、香蕉等,貿易結構對我有利。

  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確保我國農業研發成果

  農委會表示,兩岸經貿合作及農產品交流日趨頻繁,須藉由相互受理植物品種權保護,來防範侵權事件; 6 月 29 日雙方簽署「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後,台灣優良農作物品種即可以品種權搭配商標權等形式申請保護,可防止山寨版台灣水果之影響,並在中國大陸境內獲得智慧財產權保障。

 CAS 證明標章不宜廢除

  另報導指出應立法廢除 CAS ,避免混淆產地乙節,農委會表示 CAS 標章具有突顯台灣優質農產品之獨特設計標誌 , 已推動 21 年,國內有 80% 以上消費者信賴 CAS 標章,是政府與民間長期共同努力推廣所達成的績效,具有相當高的商標價值,目前已在中國大陸申請證明標章。又目前簡稱 CAS 的單位有很多,如 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 、 Casualty Actuarial Society 、 … 等,不宜以中國標準化協會的簡稱,即自我放棄使用 20 多年成果豐碩且認知度高的 CAS 標章。

  農委會強調,未來將繼續務實推動可行的安全農業驗證制度,包括產銷履歷、有機農產品、 CAS 優良農產品等,可同時併行推動,以建構完整的安全農業體系,讓消費者能正確認識,方便購買安全農產品,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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