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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892

由下而上傾聽廣大農民心聲 農村再生條例通過施行

  • 發布日期:99-08-05
  • 發布機關:水土保持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照顧4000個農漁村、60萬戶農漁民,提出農村再生條例法案,經過傾聽各界聲音、不斷溝通與修正,該條例已於8月4日由總統令公布施行。農村再生條例的精神就是馬總統在8月1日訪視高雄縣燕巢鄉金山社區後,所提示的「農村再生,先要培根,培根之後,根留農村」。

  農委會陳武雄主委表示,農村再生條例以農民的利益為主,為落實由下而上的精神,該會將廣辦培根訓練,農村社區必須經過關懷班、進階班、核心班及再生班四個階段的培根課程,循序漸進完整訓練;關懷班將讓農村社區認識自己,進階班透過觀摩學習完成社區地圖,核心班透過實作課程完成社區願景,再生班則以完成社區會議、討論研擬農村再生計畫為目標。完成培根訓練的社區才能提出農村再生計畫,有計畫並經過審核才能獲得基金之補助。辦理培根,社區自行提出再生計畫的目的在使農村社區居民依其需求,由下而上,一起想出自己社區的未來方向。

  陳主委指出,為確保培根訓練品質,將建立農村再生培根計畫師資庫,由學者、社區代表、專業人士組成培根師資審查委員會,審核確認的師資,納入師資庫;並將針對課程與師資建立稽核制度,以隨堂課輔人員督課、隨機抽查作為督課機制,同時會分階段辦理師資回訓及成長營,整體提升師資水準,貫徹農村再生培訓概念,並會有退場機制,以確保培根訓練的品質。

  陳主委強調,為順利推動農村再生條例,農委會除廣徵各界意見外,馬總統亦多次親自下鄉與社區民眾促膝長談,並於去(98)年4月29日邀請學者專家座談,會中正反意見都有,總統指示應彙整各種法案版本,做為立法院協商討論的版本。

  農委會依總統前述提示,立即整理立法院各黨團及委員所提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版本及各界意見,詳細討論,在通過條文中,已將第三章農村土地活化整章刪除,包括刪除整合型農地整備、鄉村區擴大、獎勵共有土地處理及提供建築圖樣等共11條,僅保留農村再生發展區條文,提供農村社區有計畫的管理,目的在規劃與配置公共設施,促進合理之土地利用,保留條文與土地變更或土地徵收完全無關,沒有圈地或滅農問題。

  農委會表示,為廣徵意見,也舉辦了16場大型說明會,有944個社區、7,268人次的社區代表參與,另有5百餘場次深入社區的小型說明會,社區人士為表達對農村再生條例立法的期望與支持,自發性的發動連署,短時間內獲得超過17萬人次的支持。

  而各界關心農村再生與產業結合方面,在本條例中已納入生產條件改善及產業活化等規定,結合該會包括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在內的各項完整的農業施政及措施,共同創造三生一體環境。陳武雄主委也以新竹縣北埔鄉南埔社區為例,該會經由推動農村再生試辦計畫,該社區發動居民,全村配合休耕一年,包括多位社區耆老的參與下,終於修復百年水圳,讓當地稻作生產恢復生機,打造黃金水鄉願景。至於部分人士指稱,應將增加之5百億元農村再生基金用於建立制度性人口回流機制等,農委會表示現在條文已恢復將該基金規模定為1500億元,並未增加。該會為照顧農民,除持續推動漂鳥訓練外,對新進農民,將建立農民長期訓練,規劃成立「農民學院」,有系統地整合農民教育訓練體系,並透過真正田間實作及配套輔導措施,以培養農業專業人才,進而增加留農及從農的專業人力,這些重要農業施政都會與農村再生結合,緊密鏈結農業、農民、農村共榮發展。

  農委會說明,農村再生條例附屬的八個相關子法,將在明年1月完成,希望透過縝密子法及嚴謹審查,分四階段完成社區培根訓練,徹底落實「由下而上」的農村再生計畫。

  未來農委會將繼續與農民站在一起,讓根留農村,護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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