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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906

兩岸農業政策並無改變-農村發展基金會將調整為推動國內外農業及農村發展之角色功能

  • 發布日期:99-08-30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有關媒體報導質疑農委會拉高層級資助中國農業乙事,農委會說明,為助於該基金會轉型,該會胡副主任委員接受邀請擔任農村發展基金會專家董事,並獲推選為董事長,強化該基金會推動國內外農村發展之角色功能,該基金會之交流合作方向亦將配合我農業政策調整。

農村發展基金會業務 未來將朝國內外農村、農業方向發展

  農委會說明,經查該基金會目前除中國大陸外,並持續與越南、柬埔寨等國家有合作計畫,例如協助越南建立農業產銷班制度、與柬埔寨皇家農業大學合作對抗柑桔黃龍病危害等,相關成效頗受當地國家之重視。鑑於該基金會目前主要以辦理協助東南亞等國外地區農業為主,為強化該基金會對國內農民、農村之實質助益,未來將檢討修改組織章程,配合我國農業政策,推動包含國內及國外之農業及農村發展工作。

兩岸 農業政策並無改變 政府積極確保我農業智慧財產權

  農委會強調,兩岸農業政策至今並無改變,我國對目前兩岸農業交流包含投資、技術及人員往來,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審慎辦理,並依規定嚴格管制政府單位研發之關鍵技術及品種,不得外流,以確保台灣農業競爭優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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