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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016

回應台灣時報論嘉南農田水利會的組織改革

  • 發布日期:100-01-03
  • 發布機關:農委會(農田水利處)
  針對台灣時報 3 日報導「論嘉南農田水利會的組織改革」,文中述及嘉南農田水利會轄區內民眾盜賣河沙、小溝渠破壞生態及溝渠栽植水稻等情事,經與嘉南農田水利會了解後,文中所述內容與事實有誤,農委會特此澄清說明。

  臺灣省嘉南農田水利會負責嘉義縣市、台南市等地區約 7 萬 5 千餘公頃農地,灌溉區內農業用水約有 90% 由烏山頭水庫供灌,水質清澈,且該會為提高灌溉效率,編列「小組業務費」雇用掌水工,負責灌溉轄區內水閘門操作、雜草清理、清淤等巡查維護工作。有關媒體報導指稱,分別說明如下:

  一、報載民眾敲開水泥排水溝,引河川灌溉水進入農田,讓河沙沉澱淤積再賣河沙乙節,因取用水為清水,無淤泥沉澱,所述販賣河沙情事應未於嘉南農田水利會灌溉轄區內發生。

  二、嘉南農田水利會因範圍廣大,為有效利用灌溉用水,小給以上輸水渠道均以水泥砌成,排水渠道多數仍為土渠,現為配合政府推動農業三生政策,該會之排水渠道更新改善,均已採用與生態調和的設計,以提供生物與農田共存的環境生態。

  三、有關農民在淤積的水泥溝渠栽植水稻乙案,因嘉南農田水利會所轄灌溉區域雇用掌水工負責水閘門操作、雜草清理及清淤等工作,於定期巡視中,並無發現圳路遭民眾栽植水稻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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