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6041
農委會完成99年度實驗動物應用機構查核 持續強化實驗動物人道管理
- 發布日期:100-02-09
-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為監督管理使用實驗動物之科學應用機構,農委會已依動物保護法完成 99 年度 40 場次監督查核輔導,後續將由各機構依據查核意見進行改善。又為落實查核輔導成效,農委會也修正「動物科學應用機構查核輔導要點」,如受查機構未依查核意見於限期內改善,將可函請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作為審查該機構相關計畫或評鑑等行政措施之參考。
結合實驗動物專家及動保團體 92 年迄今計查核輔導 320 場次
農委會表示,動物保護法所涵蓋之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及寵物等,而進行動物科學應用之機構依該法應設置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簡稱照護小組)。 99 年度依新成立照護小組、 5 年未查核、歷年查核成績較差等原則選定查核輔導對象,查核小組成員包含實驗動物專家、動物保護團體代表及各縣(市)政府之動物保護檢查員,除輔導科學應用機構進行軟、硬體之改善外,並推廣實驗動物替代( Replacement )、減量( Reduction )及精緻化( Refinement )等 3R 之觀念。自 92 年迄今總計已查核輔導科學應用機構 320 場次,將持續結合政府與民間之力量共同監督,並改善實驗動物之人道管理。
修正「動物科學應用機構查核輔導要點」 落實查核成效
農委會也表示, 99 年 7 月 13 日修正的「動物科學應用機構查核輔導要點」,將首次適用在 99 年受查機構,如果其未依查核意見於限期內改善,或是改善措施經審查不合格者,農委會將函請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查核結果作為審查該機構相關計畫或評鑑等行政措施之參考,期透過部會間的合作,使我國實驗動物人道管理更為落實,更朝動物保護之路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