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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049

民間建議放寬資產管理業者承受處分不良債權農地 農委會強調維護優良農地具長期公益意義 不應輕言放寬

  • 發布日期:100-03-04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針對臺灣金聯 (AMC) 日前建議政府放寬資產管理公司承受耕地,以有助於部分銀行處理不良債權,對此,行政院農委會認為不妥。該會強調,維護優良農地是農政單位一貫立場,開放民間法人承受耕地,可能讓農地遭投機炒作,造成農地管理制度極大漏洞,更有違農地農用原則,因此不贊成輕易放寬。

  近年氣候變遷與極端氣候頻度增加,國際糧價高漲,糧食安全課題受到各界關注。農委會表示:農地資源為糧食生產要素且具多功能性,優良農地之維護影響國家長期發展,為維護優良農地,農委會重申私法人承受耕地須具備一定條件,資產管理公司為解決不良債權的方式,並非僅有承受農地一途,同時也不贊成由不是從事農業經營的私法人來承受耕地。

  農委會說明,臺灣農地日漸稀少,為維護優良農地,現行農業發展條例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農企業法人須符合特定條件,始得承受耕地。主要目的是為了引導資金投入資本密集及技術密集之農業生產,加速農業產業升級。如允許任何私法人都能承受耕地,結果未必能專注於農業經營,可能任由土地荒廢,甚或淪為投資炒作工具,將嚴重危及國家糧食安全及農業生產環境。

  有關臺灣金聯日前建議應放寬資產管理公司承受耕地,以解決部分銀行之債權處理問題,農委會認為,若開放臺灣金聯等部分資產管理公司承受耕地,勢必衍生其他資產管理公司、商業銀行或一般公司法人要求比照擴大辦理,將造成農地管理制度上極大漏洞,後果不堪設想,因此對此建議持保留意見。農委會強調,若單純為解決資產管理公司短期不良債權的金融問題,而改變長期具公益性的農地管理政策,並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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