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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061

休耕田活化利用並非廢除休耕制度

  • 發布日期:100-03-15
  • 發布機關:農糧署

休耕田活化利用並非廢除休耕制度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近來民間謠傳政府推動休耕田活化,將停辦休耕措施與補助一案,該會鄭重澄清絕無此事,並說明活化休耕田鼓勵種植糧食、飼料等作物,係經由輔導及獎勵方式推動,以增加國內糧食供給,提高糧食自給率。同時,農地辦理休耕種植綠肥,可維持地力,以備隨時恢復生產,現階段不會停辦。

不能活化的農地,仍可休耕

  農委會指出,針對優良農地,將鼓勵復耕種植作物,投入生產;而考量總體產業結構調整及產銷秩序,對於暫時無法復耕之農地,仍可辦理休耕,以兼顧糧食供應及農民權益。

  農委會說明,歐盟、美國及日本等先進國家,為因應國際貿易自由化,也採取休耕措施,調整農業生產結構並維持農地潛在生產力,以備緊急情形復耕之需。

因應國際穀物上漲,規劃活化休耕地

  政府鑑於近來新興國家經濟發展,對於糧食需求大增;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造成生產不穩定性;投機炒作可能造成短期糧食價格高漲及原油價格高漲等因素,造成全球糧食供應緊絀,影響國內穀物價格,為因應此種環境發展,該會已召開兩次跨部會糧食安全會議,針對國人主食稻米,將 每年 5 月底安全存量不低於 40 萬公噸糙米量 ( 現規定為 30 萬公噸 ) ,並配合推動提振米食消費措施,適度 活化 休耕田地種植稻作。 至於,輸入大宗穀類飼料玉米及糖在國內可生產,在國際價格上漲之際,將積極規劃活化休耕地種植飼料玉米或新興雜糧等進口替代作物,並協調經濟部、台糖公司恢復與農民契作,活化休耕田種植甘蔗,以提高國內自給率。

活化休耕田採取輔導與獎勵措施

  農委會指出,目前推動休耕田活化主要經由「小地主大佃農」與農民自行活化利用兩種方式辦理。倘農民自行活化,其輔導方式為參與輪作獎勵者,每期作每公頃補助 2.4 萬元,及契作飼料玉米補助 4.5 萬元,牧草及青割玉米補助 3.5 萬元。參與「小地主大佃農」者,對大佃農提供企業化經營輔導,補助農地利用改善及輔導購置產銷設施 ( 備 ) ;另給付大佃農承租獎勵,種植有機作物每公頃 1.5 萬元,種植飼料玉米 2 萬元,種植牧草及青割玉米 0.5 萬元。

現階段休耕措施與補助不會停辦

  農委會強調,該會亦設算倘為因應緊急狀況無法進口糧食,為維持國民基本營養所需 2,000 大卡熱量之情況,及規劃國內生產最大化對策,需要生產期作面積 132 萬公頃 ( 土地面積 71 萬公頃 ) ,因此,現行休耕地除規劃活化外,對現階段未能活化部分,仍將補助種植綠肥作物,做為潛在供應能量,以備隨時復耕生產。因此,現階段休耕措施不會停辦,請農友不要聽信謠言。

聯絡人: 農糧署游副署長勝鋒

電 話: 02-2321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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