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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076

輔導擴大經營規模及企業化經營,兼顧小農經濟利益

  • 發布日期:100-04-07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針對聯合報 4 月 6 日 登載「斗南紅蘿蔔包下家樂福攻下日本」乙文提及「農委會近年推動的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產銷履歷、衛星農場等概念,幾乎都仿效斗南農會作法,可惜 『移植』成效不佳」乙節,農委會表示 為協助農民跳脫單打獨鬥受制販運商的窘境,近年來積極推動包括小地主大佃農、產業外銷專區、農業經營專區與中衛體系等多項整合型計畫,期以農民團體為資源整合運作中心,結合小農利益開發經濟事業,建立在地農民團體與農民共榮雙贏的經營模式,因產業性質與農民作業習慣,輔導適地而為之各類整合經營模式,「斗南模式」為其中成功案例之一。

鼓勵農民團體與農民建立緊密合作關係,照顧小規模家庭農場的利益

  農委會表示,該會自 93 年度起協助斗南鎮農會以大宗根莖類蔬菜為核心產業,建立自生產、採收、冷藏、清洗、選別到包裝之完整產業供應鏈,而得以安全、規格化之優質產品獲得各大賣場、超市體系及速食業者、食品加工廠等業者之青睞,成為眾所周知的「斗南模式」。之後,並根據產業規模屬性與農民作業習慣,陸續輔導建立其他可供借鏡模式,希望漸次推廣讓更多農民受惠。例如:

一、為能創造農民團體與農民的雙贏,農委會輔導信義鄉農會以「梅子夢工廠」為軸心,與產銷班合作供應安全的在地青梅原料,發展多元化加工產品,結合休閒、觀光的品牌化行銷,創造整體地區農業的附加價值。

二、輔導霧峰鄉農會,與產銷班契作推行稻米生產履歷制度,成立全台第一座清酒酒莊,用優質安全的霧峰益全香米、甘甜的埔里礦泉和日本嚴選的麴菌,釀造出甘甜、芳香的「純米吟釀」清酒,成功延伸稻米產業價值。

三、輔導三星地區農會與蔥、蒜、上將梨及銀柳等農民契作,辦理三星蔥等產銷履歷集團驗証,設立多功能行銷服務中心成為地區農特產品及農業休閒旅遊的行銷窗口,為農民及農會創造更高營收。

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對於擴大經營規模,活化國內農地利用及促進農業人力年輕化,已具成效

  為擴大經營規模,提高經營效率並活化農村人力,政府於 98 年 5 月開始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根據農委會統計,至 100 年 2 月底,參與之地主共 10,333 人,大佃農 855 人,完成租賃面積計 5,123 公頃 。大佃農平均約 42 歲,較一般農民平均約 62 歲,年輕化顯著。大佃農平均耕地規模約 8 公頃 (含自營),約為一般農戶平均耕作面積 1.1 公頃 之 7 倍。

  其中,幾個經營績效顯著的案例包括:

一、台南市善化雜糧生產合作社由約僅 10 公頃 的經營規模,於 99 年擴增為 50 公頃 , 100 年再擴增為 70.9 公頃 ,該社蘇建鈞經理為堅持留農之年輕人,採水稻、飼料玉米、青割玉米、豆科雜糧等綜合經營方式,成功讓飼料玉米每公頃生產成本較一般農戶節省約 1.5 萬元,有效提升經營收益。

二、桃園縣石磊社區合作農場於 99 年時,將經營規模由 50 公頃 擴增為 95 公頃 ,是專業生產桃園區特有「桃園 3 號」水稻品種的農場,以「新屋芋香米」品牌行銷,也經由「小地主大佃農計畫」成功鼓勵農村青年回鄉就業,目前農場成員共 25 位。

三、雲林縣東勢果菜生產合作社,主要生產胡蘿蔔、稻米、玉米及花生,並積極拓展國際外銷市場,以自有耕作面積 12.3817 公頃 ,承租東勢鄉及四湖鄉 51 筆農地計 25 公頃 , 99 年度因此增加農業就業機會 20 人,降低每公頃產銷成本 22,000 元,並增加收益 11,000 元,有效改善因農民老化、耕地面積零星的問題及達到平衡夏季蔬菜供需的目的。

農會輔導漸臻完善,強化農會擔任「領頭羊」的能力

  為加強農會推行業務能力,農委會每年均以總幹事及主要幹部為對象,辦理「農會領袖營」訓練課程,提供各級農會與時俱進的管理觀念與精進管理能力;推展行銷「農漁會百大精品」,以增加產品附加價值,提升農會形象及轉型經營契機,並帶動農民收益增加。由於農會係依「農會法」成立之農民組織,為配合實務需要及健全農會業務發展,行政院已針對全國農會之發起、農會層級簡化、上級農會遴派總幹事之制度等規定,完成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中,可預見農會輔導法規將益臻完善與週延。期透過更為週延的法令規範與體質改善之經營輔導,使農會依其核心產業及資源條件的優勢,與農民作更緊密的合作,充分發揮「領頭羊」的角色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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