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6254
農村再生基金依推動時程實際需要,分年覈實編列,未來將依法於10年內編足1500億元
- 發布日期:100-09-26
- 發布機關:水土保持局
針對民進黨黨團今( 26 )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馬總統政見,農村再生基金未採分年度平均編列」。對此,農委會說明,農村再生基金之編列並非平均每年 150 億元,而是依推動時程需要,在「慎始」原則下,按推動進度、時程及能量編列,往後將依實際推動需求逐年擴編,於 10 年內編足 1500 億元基金。
農村再生推動初期首重執行機制建構與人力培育
農委會指出,馬總統提示:「農村再生,先做培根,培根做好,根留農村」,農村再生之推動重視人心的改變與再生,並應從農村的整體發展需求出發,社區提出計畫前必須依規定先接受培根計畫訓練。目前培根計畫已累計培訓 1,806 社區, 83,586 人次,強化由下而上之居民共同參與農村規劃建設。 該會強調, 農村再生推動初期,將全面加強推動農村培根訓練及相關基礎建設,以扎實根基,並建立完備之執行機制,在 100 年 8 月底已完成全部 7 個子法規之發布,循序推動農村再生,具體落實馬總統對廣大農村居民的承諾。
農村再生基金專款專用
農委會表示,自 100 年度起已依據農村再生條例第 7 條規定,設置農村再生基金,專款專用於農村再生計畫執行、農村調查分析、農村基礎生產條件及生活機能改善等用途。為配合上開條例施行,農委會於 100 年度成立農村再生基金辦理相關業務,並編列撥充基金 68.75 億元, 101 年度則撥充 100 億元,累計撥充 168.75 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