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農委會強化蔬果及肉類產品管理 為食品安全把關
- 發布日期:100-11-01
- 發布機關: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針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發布,於本年 9 月間在全台抽查 57 件學校營養午餐食材(肉品及蔬果)檢驗結果,部分產品之農藥與動物藥品殘留不符規定一事,農委會本( 1 )日表示,為民眾食用蔬果及肉品安全把關,該會責無旁貸,將持續 推動及追蹤下列強化措施 ,以 確保食材安全。
一、強化 CAS 產品查核管理:
( 一 ) 立即派員查核追溯不合格產品生產情形,要求業者回收及銷毀廠內庫存貢丸,驗證機構已派員追查其廠外倉儲及核對生產情形;另截切小白菜已追溯至產地並採取加強檢驗措施。
( 二 ) 全面抽驗冷凍調理含肉丸類及截切蔬菜檢驗藥物殘留,並自即日起,冷凍食品類驗證產品增加氯黴素及抗生素等檢驗,同時增加截切蔬果農藥殘留抽驗頻率及宣導蔬果原料安全採收。
二、 配合消費端加強 蔬果 回溯管理, 防範發生殘留事件:
( 一 ) 持續加強生產端管制及農民安全用藥教育輔導工作,並規劃提高風險地區農產品抽驗工作,依據風險原則規劃抽驗項目,平均每年抽驗蔬菜水果 1 萬件以上,凡被抽驗不合格農產品均依法查處。
( 二 ) 針對未核准登記藥劑,農委會將持續依據科學原則辦理農藥延伸使用事宜,以確保農民作物生產保護需求及消費者農產品衛生安全。
三、動物用藥加強管理,違規者依法查處:
( 一 ) 持續加強畜牧場用藥監測取締,對於養豬戶第一次查獲違法使用者,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犯者加重罰則 (25 萬元以上 125 萬元以下 ) ;凡違法使用者一旦被檢出,即管制其豬隻上市,於半年內每 2 個月派員前往稽查採樣送驗,檢測合格後,始得送往肉品市場拍賣販售。
( 二 ) 針對目前國內尚無殘留標準,依法可供畜禽使用之藥品,農委會與衛生署將積極研訂該藥之食品殘留標準,以符合實際需要。
農委會強調, CAS 產品均有完整包裝及印製(或黏貼) CAS 標章、產品驗證編號,並標示品名、生產廠名稱、地址、有效日期等事項,消費者可以清楚辨識;同時,農委會對蔬果肉類產品,將持續加強防範農藥及動物用藥殘留之各項防範措施,確保學校團膳及一般民眾食品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