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6319
林務局:租地違約經訴訟判決確定案件,遵照院長指示全面清查
- 發布日期:100-11-10
- 發布機關:林務局
有關行政院吳院長在 10 日行政院會中指出,林務局放租林地管理,應全面盤點相關情況,徹底檢討改善,農委會表示業遵照院長指示,責請林務局對於已判決確定案件全面辦理清查。依據林務局之規定,在收回林地後,將視現場狀況,立即雇工實施造林,如非造林適期,則應於造林季節儘速造林。林務局將遵照院長指示全面清查,如有故意怠惰者,將予追究疏失責任懲處。
租地管理相關規定,林務局已以便民角度訂定便民措施手冊
農委會已指示林務局重新檢討林地管理法令,從 100 年 8 月起,就出租所涉及之作業規定重新檢視,並由承租林農立場考量,以便民角度出發,將相關規定以問答方式編成「林政管理便民措施手冊」,送各地林農參閱,讓林農了解如何申請相關案件及承租林地之應注意事項,維護承租人權益,促進林管處現場同仁與農民間之良性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