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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366

農委會:屏東縣政府過度解讀該會回函、曲解農地農用價值

  • 發布日期:100-12-14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農委會表示,「農地農用」是農地利用的核心價值,該會對報載屏東縣曹縣長及民進黨指出「蘇嘉全農舍案被舞弄了一個多月」「對農舍進行政治操弄」等,嚴正表示與事實不符,並深表遺憾。另就自由時報登載,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強調「軍人、醫生、老師都可快樂當農民」,農委會對此亦表示,地方主管機關應本於職責,依法、依事實審認農舍興建案,不宜過度解讀 12 月 7 日回函公文內涵,並誤導非以農業經營為目的者興建農舍,對農業發展與農地利用均將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該會針對屏東縣政府來文,函復說明「農民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因此農民資格須依事實審認,而非僅以職業別為審認依據」,該函要求屏東縣政府應「依事實審認」,不應斷章取義,只局部引用「非僅以職業別為審認依據」,甚至對媒體公開宣稱「軍人、醫生、老師都可快樂當農民」,農委會就該府對該公文之斷章及過度解讀,深表遺憾;並且憂心,如果身為公務員對農舍興建審認亦作此主張,或自行興建農舍,無疑是對未來農地維護與管理作了非常負面的示範。

  農委會特別強調,該會在給屏東縣政府的回函中有明確指出,屏東縣政府至今仍未就洪恆珠女士農地扣除農舍後之 90% 農地是否符合「農地農用」規定、申請農業設施時所附經營計畫書等是否依法使用等實情,有所審認說明。農委會認為,縣市政府應本於職權,就該案當時申請農業設施時所附經營計畫書,依事實審認並作合理判斷。同時該會也提醒,相關審認應該要符合當地農業生產之ㄧ般使用概念,以共同努力維護農地農用、落實優良農地的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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