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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388

農委會:與財政部已有共識,農團產檸檬原汁免徵營業稅

  • 發布日期:101-01-02
  • 發布機關:農糧署

  針對近日媒體報導屏東縣檸檬產地農民團體所產製檸檬原汁遭國稅局課徵營業稅一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妥善紓解爭議,已與財政部研商取得共識,共同認定檸檬原汁比照檸檬鮮果銷售免課營業稅。

  農委會說明,為調節檸檬產銷,該會輔導農民團體將檸檬簡易壓榨製成原汁銷售,但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認定需課徵營業稅,致引發爭議,產地農民憂慮影響檸檬產銷,陳情檸檬原汁銷售宜比照檸檬鮮果銷售免課營業稅,該會評估檸檬具有不宜直接食用需經壓榨取汁利用之特性,且農民團體收購之檸檬僅經簡易壓榨程序取得原汁,經過冷凍(藏)保鮮貯存,再分批銷售,宜屬農產原料供應型態,參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19 款規定共同認定免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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