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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425

新北市林口區山溝棄置死豬 農委會函請地方政府積極查處

  • 發布日期:101-02-29
  •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報載新北市林口區某山溝發現斃死豬任意棄置,影響環境衛生情事,農委會已函請新北市政府儘速前往處理,如經查明有違法事實,應依「畜牧法」或「廢棄物清理法」予以處分,並加強輔導改善。

畜牧場應依法妥適處理斃死畜禽

  農委會指出,畜牧場 應依法以焚化、掩埋或委託清運化製方式處理 斃死畜禽。採化製處理者,需與化製場簽訂合約並依規定填寫、留存化製三聯單;採焚化方式處理,應具備符合環保規定之焚化設備並有實際焚燒痕跡;採掩埋地方式處理者,則需標示掩埋地點。上述各項處理方式並應留存紀錄備查。

農委會已建立新北市斃死畜禽委託化製集運系統

  農委會說明,有關報載 新北市林口區山溝發現斃死豬任意棄置情事,該會除已發文新北市政府依法儘速查處外,亦函請全國及地方養豬產業團體,呼籲業者自律並配合依法妥適處理斃豬。另該會為協助農民依法並有效處理斃死豬隻,亦已輔導新北市養豬協會購置斃死豬化製集運車輛,建立該區域斃死畜禽委託化製集運系統,請養豬農民善加利用,共維環境品質及產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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