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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495

農委會陳副主委南下關心豪雨災情,啟動災害稻穀收購機制

  • 發布日期:101-05-21
  • 發布機關:農糧署

  農委會新發布副主委陳文德今( 21 )日率領所屬農糧署及農業改良場人員,視察台南市及屏東縣農作物災情,並指示該會農糧署啟動災害稻穀收購機制,同時請台南區及高雄區農業改良場協助地方政府辦理勘查作業,以加速協助農民復耕。

農委會關心豪雨災情,南下進行了解

  農委會說明,台灣地區自 17 日起受滯留鋒面影響引發豪雨,造成屏東縣、高雄市、臺南市及雲林縣等 4 縣市農業損失,截至本( 21 )日 17 時止,農作物損失金額 1,354 萬元,主要受損作物為一期水稻倒伏受損,該會新任副主委陳文德一早即南下,由台南市政府顏純左副市長、官田區農會林正榮總幹事陪同,前往官田區訪視稻農陳嫌女士的田區,下午再赴屏東縣萬丹鄉視察災情,由立法委員王進士服務處人員、郭寶聯鄉長及農會張枝烈總幹事陪同訪視陳俊熙農友之稻田。對於水稻因本次豪雨受損,除當面慰問農民辛勞外,並當場責成農糧署啟動災害稻穀收購機制,針對因倒伏搶收之稻穀,由農糧署分署與地方政府督導農會先行調度烘乾,必要時由農糧署分署協調進行跨區繳交。

啟動災害稻穀收購機制,減輕農友損失

  農委會表示,為照顧受災稻農,農友可依「收購天然災害稻穀作業要點」規定,洽當地農會及民營公糧業者繳售災害稻穀,本( 1 )期稉種災害稻穀計畫及輔導收購數量每公頃 3,200 公斤,每公斤收購價格為 22 元,餘糧收購數量每公頃 3,000 公斤,每公斤收購價格為 20.6 元;秈種及糯種災害稻穀則各減 1 元。農友繳交災害稻穀亦得比照標準稻穀,領取烘乾、包裝及堆疊補助費用每公斤乾穀 2 元。此外,為便利受災稻農售穀,如農友原未申報種稻者,得補辦申報。

改良場協助縣市政府勘災及救助作業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目前各受災地區基層公所已加速災情查報,該會已促請縣市政府依規定儘速組成「勘災小組」進行實地勘災作業,同時責成該會台南區及高雄區農業改良場派員協助,倘確認災情屬實且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之規定,請縣市政府儘速陳報,該會將採從優從速、隨到隨辦之作業原則核處,加速救助工作進行,給予受災農民及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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